一、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
南昌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化办公室、追逃追赃办公室)、第一至第六室、案件审理室。
此外,设有南昌县纪律教育中心事业单位。设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设在县纪委。
二、内设机构和职责简介
办公室(宣传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党群、纪检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化办公室、追逃追赃办公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统筹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和办案装备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管理智慧纪检监督平台;为查办案件协调并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保障服务;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技术保障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全县各有关单位完成上级交办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任务等。。
第一至第六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信息化办公(追逃追赃)室: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负责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具体组织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等。
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名称(共12家)
1.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3.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4.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5.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6.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7.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8.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9.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10.驻县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11.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2.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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