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4-02-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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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社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社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发力真改实改,健全机制、标本兼治。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社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组长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靠前指导整改工作,跟踪协调督办,副组长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任务负分管责任,有关科室、社有企业负责人对具体承担的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巡察组反馈意见10个工作日内,社党组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按时将经社党组研究审定的整改方案报市纪委市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委巡察办综合科和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定了整改期限,形成责任明确、分级负责、推进有力的整改工作合力,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供销各项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目前已制定、修订《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21项。为强化理论学习、规范社有企业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确保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整改期间,社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条细化,深入查找根源,扎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了《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洪供党字〔2023〕40号),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形式等5个方面的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加强研讨交流,每个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年安排2至3次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全年时间不少于12天,并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已明确将中央、省、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列入党组会传达学习的重要内容,2023年3月以来,先后两次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案例进行了表态发言。

三是聘请专家授课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覆盖全市供销系统干部职工1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

四是督促社有各企业党组织制定完善了学习制度,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联系实际推动学用结合,2023年4月组织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了交流研讨。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研究并印发了《2023年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洪供党字〔2023〕17号),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

二是2023年4月24日至28日,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举办了数字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产业转型与新兴业务培育案例教学培训班,设置政策解读、专题讲座、案例解析、现场教学等课程,培训120余人次,研究探讨了以数字技术理念助推供销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和具体举措。

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2023年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洪供发〔2023〕20号),从农资供应、城乡流通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全年供销系统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任务分解,明确了推动“三农”工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的12项具体举措。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未做到常态化”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将党史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的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并组织开展了“3.23赶考日主题学习”活动。

二是2023年4月,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研讨交流。

4.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自2023年1月以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由党组书记主持传达学习,党组成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讨交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29次。

二是督导社有各企业党组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1月以来,5家社有企业党组织累计开展学习研讨34次。

5.关于“落实‘为农、务农、姓农’重要指示精神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设置在南昌供销文化展厅“供销使命”单元上墙宣传学习。组织社有企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为农、务农、姓农”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2023年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的实施意见》(洪供发〔2023〕19号),指导各县区有序组织农资采购和储备,维护全市农资市场稳定,切实发挥为农服务生力军作用。

三是2023年6月15日围绕拓宽为农服务领域业务开展专题研讨,强化社有企业服务“三农”举措。江西丰和农产品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农产品展销业务,于2023年4月25日—26日,在省行政中心组织参与了2场农产品推介会。社有投资企业南昌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在八一馆、地铁大厦等4个地铁站点开设便利店,方便市民日常生活。

6.关于“落实‘深化综合改革’重要指示精神有温差”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了《南昌市2023年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洪供改办字〔2023〕1号),于2023年5月6日第12次理事会主任办公会上研究了2023年全市的综合改革工作,2023年6月14日,组织县区供销联社主要领导及业务科长召开了综合改革推进会。已将2023年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部分内容纳入《2023年全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绩考核方案》(洪供发〔2023〕21号),如全省供销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情况8分,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8分,消灭“三无”基层社3分等。

二是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市供销联社监事会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履行了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增(替)补程序;三县一区供销联社设立了监事会机构,配齐了监事会主任。

三是向南昌县、新建区等县(区)供销联社下发了设立供销发展基金的通知,南昌县正在积极推进基金的设立,新建区表示因社有资产收益较少等客观原因,暂无法设立供销发展基金。

四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规范企业兼职行为;已清退4名机关兼职人员,同时已启动第6轮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招引工作,有序解决兼职问题。

7.关于“落实‘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重要指示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洪供发〔2023〕24号),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同时争取了8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南昌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二是制定了《南昌供销喜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洪供电商发〔2023〕1号),明确每周直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从4月1日起,已直播41场。已组织县(区)电商公司到供销智慧展厅开展农产品专场直播活动2次。

三是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举办了培训班,组织县区基层组织等共40人参训,以进一步提升乡村基层组织体系为农服务的能力,增强服务功能。

四是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洪供发〔2023〕23号),要求各县区试点打造高质量发展基层社1—2家,以带动乡镇及村级服务体的为农服务能力,同时多次到县区指导土地托管等工作。

8.关于“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3年5月18日同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前往进贤县调研指导,督促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目前项目已开始试运营。2023年12月8日,已指导南昌县申报2024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

二是2023年3月1日和6月15日市供销联社先后两次召开了“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三化”建设工作部署会,督促县区积极推进2023年南昌市供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发挥资金带动作用,努力提升县(区)供销集配体系建设水平。截至2023年11月,县级供销集配中心覆盖率达100%,乡级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100%,村级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60%。

三是南昌西部物流园一期将依托便捷的交通优势,规划打造10万立方米冷库,建设集配中心;二期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统筹考虑预留“互联网+第四方物流”空间规划。

9.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2023年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洪供发〔2023〕20号),对全年供销系统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任务分解。

二是2023年5月22日建立了市供销联社联系农口单位通讯录,强化横向联系。

10.关于“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新增农民合作社”纳入《2023年全市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绩考核方案》(洪供发〔2023〕21号),分值为2分,明确要求各县区新增数量不少于6家;已制定《南昌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洪供发〔2023〕35号),计划每年评选一批市级示范社。

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洪供发〔2023〕22号),不断推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

三是2023年4月24日至26日组织了绿源井冈茶油、凌代表大米、秀挹三江萝卜腌菜、龙牙百合粉等江西农特产品参加第六届全国优质农产品展览会(上海),提升业务经营层次。

11.关于“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业态乏力”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到县区调研了金融服务开展现状;联合4家银行和3家保险公司到县区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加工企业开展调研。今年6月,南昌市供销有限公司与四川享宇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南昌市供销农信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线上三农金融服务平台,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助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银行机构对接,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是2023年3月15日电商公司与南昌影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南昌供销喜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媒体代运营项目合同》,由对方负责我公司新注册的“南昌新供销”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代运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22日,南昌新供销抖音号共投放短视频108个,浏览量53.7万人次,点赞数7180个;快手共投放短视频103个,浏览量204.9万人次,点赞数10197个;微信企业号共投放短视频104个,浏览量105.5万人次,点赞数425个。

三是已组织县区电商公司到山东省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共同探索农产品线上业务开展路径。待公域农产品品牌“豫章农臻”注册完成后,举行农产品展销会。6月25日已和浩山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成立南昌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地铁站点供销便利店,目前已在地铁站开设了4家供销便利店(八一馆店、地铁大厦店、八一广场店、丁公路北店)。

12.关于“履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未尽全力”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社有企业考核实施方案》(洪供党字〔2023〕26号),明确考核指标,将社有资产出租率、租金收缴率纳入考核的重要指标,提升社有企业职工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是做好展厅讲解工作。在系统内举办了“学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讲好供销故事”展厅讲解活动,在比赛中增强企业职工的讲解能力。由管理企业每周安排40岁以下职工对展厅(周一至周六)进行值班讲解工作,接待来访人员。

三是提升供销展厅知名度。一方面在智慧展厅内部平台,定期开展农产品直播活动,推广为农服务产品、打造电商基地。另一方面开展外部宣传活动,通过与豫章师范学院联系,组织校企合作创业实践活动,宣传供销文化;与南昌日报社和江西日报社签订合作协议,提升媒体宣传影响力;组织开展社有企业公开招聘的考生集中参观活动(活动吸引了200余名考生参观文化展厅、智慧展厅),以点带面,吸引各方宾朋前来参观指导;2023年5月12日至21日在东湖区胜利路开展为期十天的“推广供销品牌,彰显供销担当”宣传推荐会。

四是全面摸排了闲置资产,深入剖析资产空置原因。通过加大招租宣传力度,已出租洪城旧货市场、胜利路223号、新魏路仓库等多处资产,共计1万余平方米。

13.关于“督促社有企业落实统战工作职责不紧”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3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并于1月先后2次下发通知,督促社有各企业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上墙并组织学习,提升了社有企业干部职工对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掌握程度。

二是2023年3月24日印发了《2023年社有企业考核实施方案》(洪供党字〔2023〕26号),明确将统战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体系。

三是建立了统战工作档案,并单独建立了党外人士名单,有效加强了统战工作。

14.关于“学法用法守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3年6月9日向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汇报了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合作指导科开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2023年4月19日与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为我社法律顾问。在单位公众号上开设普法专栏,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5月份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2023年5月11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70余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代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社有企业干部职工围绕《民法典》内容,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7月5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91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培训。

三是2023年5月11日上午安排全体机关干部旁听《张华危险驾驶罪一审》庭审一次。2023年5月10日至15日,组织5家社有企业职工分别开展旁听庭审一次,结合醉驾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调查研究方案》(洪供党字〔2023〕43号),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结合我社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明确社领导每年负责1个调研课题,完成1篇调研报告,机关各科室每月1日定期调研1次,每月自主调研2次,每年9月进行专项调研。

二是已将调查研究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各科室每年度调研报告进行考核评比。

16.关于“担当尽责精神欠缺”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部分完成。

一是积极参与西部物流园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相关投资项目,积极拓展企业经营业态,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为组建供销集团打下基础。

二是兴业公司于2023年5月制定了《兴业公司托管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每月对托管人员进行生存认定,精准核定托管人数,明确托管工作职能放在公司综合部,提升托管工作水平。

17.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按照市委关于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调查研究方案》(洪供党字〔2023〕43号),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结合我社实际,明确具体任务要求,深入开展调研。二是将调查研究纳入机关干部职工2023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要求社有各企业切实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变管理为服务,认真及时落实上级有关减免租金、税收优惠等惠民政策。

18.关于“社有资产租金未按期收取”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核查了租金未按期收取的具体情况。截至目前,2019至2022年度租金已全部收缴到位。

二是研究出台了《2023年度社有企业考核实施方案》(洪供党字〔2023〕26号),明确每月对社有资产出租率、租金收缴率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职工绩效奖挂钩。

三是建立租金收缴管理台账,规范收缴流程。要求存在租金欠缴情况的社有企业成立催缴专班,制定催缴计划,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下发催缴函等方式积极催缴。

19.关于“招标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资料费”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了《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洪供发〔2023〕33号),明确了采购范围、方式和招标程序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采购行为。

二是组织5家社有企业全面核查招标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资料费情况,资料费已全部清退。

20.关于“工程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了《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洪供发〔2023〕32号),进一步强化了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聘请了第三方对社有各企业工程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对付管材、砂用量工程款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全面清退多付款项。要求对施工监理责任人进行追责,2023年5月16日下发通知,明确不得再聘用该监理单位。

21.关于“供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南昌市供销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办法》(洪供发〔2023〕5号)。经2023年5月6日第13次社党组会研究同意,实施2023年南昌市供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新建项目比例从2022年的40%提升至74%,进一步发挥好资金引领作用。

二是制定出台了《南昌供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洪供发〔2023〕36号),明确差旅费、审计费、维稳费等支出费用的具体范围,规范资金管理。

三是制定了《社有企业有关财务事项和票据处理标准》,并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社有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22.关于“社有企业资金拆借风险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督导社有各企业严格执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洪供发〔2023〕31号)的相关规定。

二是经核查,社有企业兴业公司、电商公司的借款已归还完毕。

三是修改完善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洪供发〔2023〕31号)。社有有关企业签订了《借款补充合同》,明确了借款期限、利息、担保方式。

四是自2023年2月以来,举办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培训班4期,组织参加培训班2期,累计培训系统干部职工300余人次。

23.关于“有的社有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社有各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进行岗位合理分工规避财务风险,保障了职责不越位、不缺位。

二是每年定期举行财务培训班,聘请财税顾问对社有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2023年2月以来,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税管理等专题培训4次,重点学习了招投标活动的相关要求、主要程序及实务操作流程,并围绕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培训系统干部职工300余人次,帮助干部职工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责任公司已调整财务工作分工,明确区分会计和出纳职责。

24.关于“社有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部分完成。

一是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违规报销的费用已全部追回。

二是社有各企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加深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是制定出台了《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洪供发〔2023〕30号),规范社有企业商务招待行为。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方面

25.关于“政治谈话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政治谈话记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谈话摘要一致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重视政治谈话工作。于2023年6月上旬开展了政治谈话,要求谈话对象需立足自身岗位职责自查问题,做好谈话准备,防止再次出现谈话内容雷同的情况。

二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政治谈话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推进落实、加强组织监督等四个方面对开展政治谈话作了进一步规范。2023年6月上旬,按照要求开展了1次政治谈话,共谈话14人次。要求机关正科级干部与社有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自身岗位自查问题,自觉做到“讲成绩少,提不足多”,切实发挥了政治谈话“咬耳扯袖”的作用。

三是明确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每年2次政治谈话的组织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并提醒谈话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做好谈话记录,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26.关于“对基层党组织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按要求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了《市供销联社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方案》,并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市供销联社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进一步凝聚了党建合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社有企业职工值班、加班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加班值班和加班值班费发放。

27.关于“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出台了《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洪供党字〔2023〕29号),明确党组会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工作职责、会议制度、研究事项等内容。

二是梳理了未严格按照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事项。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等议事制度,按照党组会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职责提请会议研究。

2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二是修订出台了《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洪供党字〔2023〕29号),要求按照党组会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职责提请会议研究。

三是认真把关党组会、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准备和申报工作,要求会前进行充分酝酿,不成熟的议题不上会研究。

29.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3年5月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努力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坚持问题导向,拒绝“好人主义”,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以建议代替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30.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市供销联社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要求》(洪供直发〔2023〕3号),分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党支部的责任义务,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对社有企业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也作了要求,切实强化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规矩意识。

31.关于“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失衡”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印发了《市供销联社发展党员有关要求》(洪供直发〔2023〕2号),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重点发展35岁以下优秀青年干部职工,逐步优化党员队伍年龄结构。

二是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于2023年4月27日确定了2名35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的发展对象。

3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直属机关党委在2023年4月底专门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已完成。

二是制定了全年党课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3.关于“对党员发展程序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3年4月27日在南昌供销大楼举办了党建业务培训班,重点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作了详细的解读,印发了《市供销联社发展党员有关要求》(洪供直发〔2023〕2号)和《市供销联社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洪供直发〔2023〕5号),进一步提高各基层党务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

二是2023年4月21日至25日组织人员对近十年发展党员和转入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34.关于“基层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昌洪公司党支部和电商公司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3日配齐了党支部书记。

二是对各基层党组织支部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昌洪公司党支部已按要求设立了支委会,并在6月中旬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会班子。

3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市社机关干部队伍专业匹配度不高,社有企业班子年龄结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已对机关及社有企业人才队伍情况进行结构分析,并于2023年5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接收省组选调生的请示》,争取市委组织部安排了2名农学类的专业人才。在今后接收省组选调生、招录或遴选公务员时,向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提出专业请求,设定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类等专业,进一步优化干部专业结构。

二是继续面向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公开招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已招引、引进6名管理人才,今年2月在企业中层干部中优选了1名综合素质高的人才进入班子,目前5家社有企业班子成员19人,35岁及以下5人,占比26.3%;50岁以上5人,占比26.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4人,占73.7%,进一步改善了企业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是今后将继续加大干部职工选用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上级的整改要求,整改工作还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社党组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切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供销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紧盯问题不放,抓好后续整改。按照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紧攻坚,善始善终。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如要加强社有企业资金拆借风险管控,规范招标采购和工程管理等;对长期坚持并整改的问题,要一根杆子插到底,常抓不懈,要一个导向贯到底,不打折扣,如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积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业态等。

二是责任担当不减,推动建章立制。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供销工作的批示要求,在深化供销综合改革、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强化完善集配体系等重点工作上重点发力。牢牢抓住建章立制这个根本,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以制度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科学化、供销发展专项资金规范化,达到一次巡察,长期坚持,受益长久。

三是发展主题不变,壮大供销事业。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发挥供销系统历史悠久、网点广泛的独特优势,找准新时代供销工作的切入点与出发点,抢抓历史机遇,树立标杆意识,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业态上出实招,强化基层建设,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做文章,铆足发展干劲,在规范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上下功夫,加快发展转型步伐,在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中发挥好南昌供销独特优势,彰显省会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1-83986073,电子邮箱:ncgxhzs@163.com。

中共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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