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南昌网 时间:2023-02-06 17:33
分享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2年4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此次巡察是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围绕“三个聚焦”,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的全面政治体检,目的是查找政治偏差,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任务,坚决予以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们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于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当日,就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梳理,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时限。2022年5月5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其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阶段汇报,加强跟踪调度、分析研讨,推动整改工作稳步开展。

三是扛起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月度例会等形式,亲自抓部署、抓整改、抓落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相关局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扛实整改分管责任,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整改销号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到期清零。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机制,通过会议、座谈、干部谈话等形式,督导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有关部门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及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普法工作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联合南昌铁路运输中院、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在南昌市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的工作方案》,选取“江西某泵表有限公司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案”“涂某冲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等各类典型案例,组织各县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通过现场、在线、播放光盘等形式旁听庭审,截至7月底,共组织干部群众12万余人次旁听庭审,基本实现县区全覆盖。二是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出台《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采取12项工作举措持续推动培养工程扎实深入开展;建立“四个一”督导推进工作机制,即:以“每月一通报(通报各地“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完成率、抽查人员情况、普法和“法律明白人”工作推进情况等)、每季一调度(以召开座谈会、现场推进会形式调度工作进度)、半年一督导(到村居、企业实地督导普法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现状)、每年一考核(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四个一”工作方法持续压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任务,5月至10月,每月开展了月度抽查并通报了抽查情况,截至目前,电话抽查全市平均知晓率已达72.6%。三是提升法律明白人”质效。制定印发《南昌市“法律明白人”星级评定工作指导意见》,将“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明责尽职、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情况纳入评定体系,科学管理“法律明白人”和做实做强骨干“法律明白人”队伍;于6月14日,组织全市各县区召开了2022年全市县区普法办主任会议暨“法律明白人”工作推进会,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法律明白人”培养、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6月份、10月分别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地审核、司法所等级评定工作,2次对全市所有县区、湾里管理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落地见效。截至9月底,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培训完成率40.4%,在全省设区市中排第二位。

2.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服务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12348”热线席位。在现有4个坐席的基础上,新增2个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坐席,增加了涉企法律咨询、医疗纠纷调解、公证业务咨询等专项服务板块。二是加强热线值班律师监管。制定并出台《南昌市12348热线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规范12348热线律师值班工作的管理,切实转变坐席律师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质量和效果。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截止到10月,共有3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了两化建设审核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单录入办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实体平台监管,建立了每周通报制度,对工单录入未达标的县区下发整改通知书,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截止到10月,我市实体平台工单服务数据量145091件,已连续5个月从全省靠后提升至全省第一。

3.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以“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为契机,分别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宣传活动,加强对《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以来,我市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257次,发放宣传资料35687册。二是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辟助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多发的因讨薪、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可免于经济困难状况核查,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企法律援助案件526件;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法律援助先行受理,全市上半年共办理承诺制82件和先行受理案件76件,极大地方便受援群众。三是加强监管,促进办案质效双提升。通过书面征徇意见、庭审旁听、审查案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对援助人员办案情况进行监督,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查案卷1091本,回访当事人40人次,庭审旁听8次,达到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1-3%的标准。四是规范管理,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修改完善《南昌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规定》,建立值班律师监督检查机制,敦促驻在单位完善了工作站软硬件设施,为值班律师创造必备的工作环境,对市中院、经开区检察院值班律师值班情况和工作台账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

4.关于“行政复议多点通办覆盖面不广,便民服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目前全市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均已就行政复议代办点相关工作开展了业务培训。二是做好对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及司法所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救济权利的实现。对我市部分行政复议受理代办点进行了督查,对代办点工作人员业务进行了现场指导。三是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全市通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推进行政复议代办点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119家司法所均已设立行政复议受理代办点。

5.关于“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18日,印发《中共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明确了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二是充分发挥好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于8月19日召开了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联席会,就中央法务区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

6.关于“履行行政立法职能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立法民意征集渠道。创新征集意见方式,在坚持通过政府官网和局官网等渠道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通过“法治南昌”微信公众号发布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推送消息共3条,会同市卫健委创新线上调查问卷方式,共收到10517位市民填写的问卷;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召开线上调研会25场,线下调研4次,前往安义县罗田村、长均乡,经开区前进村以及湾里区太平镇等乡镇征集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发挥专家智囊作用,今年以来,共召开地方性法规专家论证会3场,邀请到法学、行业专家共21人,收集到专家意见建议共269条。二是开通涉企立法“直通车”。结合行政复议“三进”工作,探索开通涉企立法“直通车”,5月19日,赴经开区听取了江西通慧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心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泽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展情况、遇到的矛盾问题以及立法需求。

7.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未达标,与部分兄弟地市相比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加强各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要求和责任。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与法院的日常工作联络,通过“府院通”平台及电话沟通等方式 ,及时掌握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信息。三是继续在全市范围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制度,提醒和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责出庭应诉,2022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制发提示函160份。2022年上半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83%。

8.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未执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南昌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规范文本,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制审核工作中使用全市统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规范文本。二是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的方式,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各级执法部门均已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将法制审核意见书附卷。三是推动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印发《南昌市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双公示”要求,全面公开、公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对近三年行政执法案件公示率为0的单位下发《行政执法工作整改通知书》,市委依法治市办对该单位下发了督办单,督促其整改。四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监督力度,指派专人在线监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关注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开展检查任务的进度,并根据任务截止时间进行多次提醒催办,截至10月25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发起检查任务3258件,其中2409件已办结,849件在办,未出现一起红灯。

9.关于“履行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监管职能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制定并落实《南昌市律师行业“五个监管”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以政治监管为先导,以协同监管为体系,以重点监管为关键,以信用监管为驱动,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严格行政执法,督促律所依法依规执业,2022年上半年,对个别律所律师违规执业开展整顿工作,分别对1家律师事务所给予行政警告、1名律师给予行政警告、1名律师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分别对1名律师进行行业公开谴责、1名律师行业通报批评、7名律师行业公开训诫。二是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管。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机构工作机制,已成立专业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名单,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奠定基础;开展“以考促学、以学促鉴”活动,强化鉴定人的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制,提升鉴定人出庭作证诉讼技能,已组织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旁听庭审或观看庭审光盘3次;加大主动监管力度,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水平,对3家鉴定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对11家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理并下发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对7起违规执业案件实施了行业惩戒,2022年1-9月份司法鉴定投诉55起,同比下降50%。

10.关于“基层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有序推进司法所建设等级评定。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司法所建设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洪府办发〔2022〕4号)、《南昌市司法所建设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洪司发〔2022〕2号)及《细则》,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所建设等级评定实地考评的通知》,组织普法、社矫、公法等相关业务科室成立3个实地考评督导组,赴各县(区)进行实地考评,进一步查问题找短板,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指导各县(区)对标对表抓好整改提升。目前,已完成达标司法所、不达标司法所的评定,12月底前完成优秀司法所的评定。二是加大政府购买辅助岗位力度。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启动了全市基层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对外发布了《南昌市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计划招录103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约定服务期3-5年,进一步壮大、稳定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力争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目前,已完成全市司法所辅助岗招聘人员统一笔试,下一步将组织统一面试等工作。三是发挥司法所指导调解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委派(委托、联合)调解工作规范(试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送审稿)》,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作用,不断规范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调解工作。

11.关于“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出台的《南昌市社区矫正対象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南昌市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制度(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的行为,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衔接、情况报告、考核奖惩等重点执法环节进一步规范。二是强化督导检查,于3月份对东湖区等六个县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于6月份下发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和安置帮教工作督导大检查实施方案,抽调部分县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骨干和和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12个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开展一次全覆盖实地督查。三是加强平台督查,通过江西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抽查,先后下发《2022年1-2月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指纹(人脸)签到及请销假情况通报》《2022年3-4月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指纹(人脸)签到及请销假情况通报》《2022年5-6月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指纹(人脸)签到及请销假情况通报》。四是加大对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督导指导,疫情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释人员衔接安置的紧急通知》《关于持续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严格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审批,提级到市局审批请假外出7天以上案件2起,协调解决刑释人员无缝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8起。

12.关于“局党组推动县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2年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要求还未成功创建省级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的县区明确创建时间表、路线图,指导各地严格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开展创建。二是摸底掌握全市未成功创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县区的进展情况,并对部分县区下发督办函,督促县区加快进度,6月1日,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向2个县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督办函》。三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对6个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区,安排专人每两周一次电话了解各地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情况。

13.关于“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管薄弱,未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实效开展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检察院举办了第二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任职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围绕人民监督员履职要求、管理考核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征求了意见建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结合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南昌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常态化跟踪了解,建立了人民监督员日常履职情况记录台账(目前已指派222人次参与检务监督活动145次,暂无人民监督员以抽不出时间等为由拒绝履职情况),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履职记录留痕、倒逼责任落实。

14.关于“未建立法律援助公开透明的案件办理指派机制,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过程中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与市律师协会协作,面向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并引入一定比例的名优律师,充实法援人员队伍,鼓励支持“大律师”办理“小案件”,截至目前,资源库共有434名律师,较去年增加197名。三是完善指派管理制度。于5月份制定印发《南昌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规范案件指派程序,合理指派承办人员,公平公正合理地指派法律援助案件,避免出现案件指派不均衡、个别律师办理案件过多等情况的发生,今年1-10月份,资源库中434名律师均已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累计办案714件。四是加强指派程序监督。完善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台帐,载明案件名称、案由、案件类型、指派时间、承办机构和人员、归档编号、补贴发放等信息,每月对上个月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信息进行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已完成今年1-9月份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信息公示。

15.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窗口管理制度, 督促指导市豫章公证处先后出台《关于窗口服务十项规定》《文明服务承诺制》《七要三不准》《关于试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意见》《关于严明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窗口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工作纪律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推行“1+1+1+N”窗口服务,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强化窗口作风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作风督查队伍,定期对机关和法律服务窗口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风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16.关于“局党组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专题审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并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制定“一把手”监督清单,健全完善“一把手”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干部平时考核、政治素质考核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均已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门报告。

17.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治谈话制度,制定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局直单位负责人政治谈话安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局直单位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汇报沟通,通过调研、谈心谈话、月度例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直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党组书记汇报,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直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安排。三是加强廉政调研,2022年7月份组织分管领导去往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廉政调研,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重点环节管控,筑牢廉洁防线。

1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四必谈”制度,定期开展家访监督,确保履责约谈、提醒谈话、任前谈话全覆盖,2022年1-9月份共开展谈心谈话375人次,其中履责约谈324次,提醒约谈48人次,任前谈话3次。二是充分利用局纪律讲堂、科室业务讲堂等平台,采取政治轮训、节日廉情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三是修订《南昌市司法局关于局直系统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处理办法》《南昌市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

19.关于“抓党建的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上半年已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打造模范机关工作方案和走访慰问市强戒所干警事宜。二是制定了我局党组班子支部联系点情况表,党组成员带头到党建结对共建社区开展防疫、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三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律师行业党委制定《全面加强南昌律师行业党的领导工作规则》,引领党员律师发挥好模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律师行业服务水平。

2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待年底党支部换届后,合理调整各支部党员比例,根据实际党员数量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充实党务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加强新任党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培养,重点就党建工作要求、流程进行培训。二是组织开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摸清行业党员底数,全市鉴定行业共有党员350人,其中全职鉴定人中党员115人,兼职鉴定人中党员215人,其他工作人员中党员20人;2022年10月 12 日,经中共南昌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批复同意,成立了“中共南昌市司法鉴定行业委员会”。指导机构结合实际,分类实施,应建尽建,全面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鉴定机构全覆盖的各项要求。三是落实好公证机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由公证机构负责人向党组述职,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质效。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份组织各支部重新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与会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确保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三会一课”内容,由机关党委统一明确党员大会的重点内容,防止出现以学代会的情况发生。三是在机关党委统一部署主题党日活动的基础上,局机关各支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基层党组织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各支部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豫章公证处党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6名党员党组织关系,目前该6名党员中,1名党员已于2022年2月11日离职,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已按时转入市豫章公证处支部,4名党员党组织关系经局机关党委批准保留在原所在支部不变。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通知》,严格要求在职党员按照通知要求到居住地社区、结对共建社区报到,并将党员进社区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对于未按照要求报到的党员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2022年上半年,机关党员共到社区报道参加抗疫志愿活动270余人次。

23.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欠缺,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年轻干部已承担起多个科室的重要工作,发挥了骨干作用,2名副科级和1名四级主任科员年轻干部分别在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行政复议受理科主持工作。二是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商,对我局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增设了一个职能科室和相关科级领导职数,为年轻干部提供更多发展平台。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平时考核,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发现、评价机制,制定了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方案,待审批通过后即可开展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24.关于“干部交流培养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南昌市司法局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轮岗交流对象,完善轮岗交流条件,细化轮岗交流方式,提升轮岗交流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更好实现防范重点岗位履职风险、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目的。二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局机关2名干部、市强戒所12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25.关于“机构改革后干部队伍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7月组织原法制办的干部共27人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将在我局内设机构调整后有计划地的开展交流轮岗,加大干部队伍的融合。

26.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关于将市司法局直管律师事务所下放属地管理的工作方案》,已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市直管律师事务所下方属地管理工作部署会,完成律师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建立与各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开展对县区工作人员的跟班培训,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二是严格执行南昌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编制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流程。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做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建设政治过硬型领导班子。坚持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持续深化整改工作,不断加强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构建过硬型领导班子。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强体,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上下真功求实效,深刻理解“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守政治方向。在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中、执法办案具体环节上、处理重大敏感问题时,始终坚持首先从政治上思考,使讲政治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政治常态、重中之重。要坚持民主集中。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发扬民主,坚持原则,营造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浓厚氛围。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二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清正廉洁型领导班子。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持续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着力,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政治监督,做好常态化政治谈话工作,积极营造干净清爽的同志关系和工作氛围;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各项监督协同发力,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牢笼。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要坚定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育管用机制,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四有”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设恪守初心型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提,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恪守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要加强监督执纪,做到心中有戒。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领导干部、窗口单位、财务等重点领域和部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心中有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严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作风顽疾,深入开展“4+X”专项整治活动,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强初心培育,做到心中有民。坚持法治为民,深化“将心比心 终端检验”专项活动,紧紧扭住群众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更高期盼,在行政立法、执法监督、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等环节入手,持续推出惠民便民利民的实招硬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986104;电子邮箱:jacw1001@163.com。

 

 

中共南昌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10月26日

 

中共南昌市纪委 南昌市监委主办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赣ICP备14002596号-1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660号 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1280*8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