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5日至8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湖坊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湖坊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镇党委会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组织召开了全镇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动员大会、镇党政领导巡察整改专题研讨会、党政领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葛瑛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建兵以及镇党委副书记许振璠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镇党政班子各成员同志为成员。坚持从镇党委会改起、严起,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汇报、部署推进整改,先后以镇党委会、镇党政联席会等形式专题研究调度整改工作。1月29日,召开了镇党政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查找差距,主动认领担责,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政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认领问题、迅速行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二是细化整改任务,突出真改实改。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按照“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措施实体化、具体化、可操作化”的原则,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3大方面问题,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提出127条整改措施,通过逐项列清单、定措施、明责任、立时限,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一个不漏、责任要求到岗到人、整改措施条条具体、完成时限清清楚楚。同时,要求涉及整改任务的各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对号入座,以问题清单化、措施具体化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举措实实在在、整改成效可看可查。
三是强化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推进。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综合组、协调组、督查组等3个工作小组,从主要职能部门抽调干部实行集中办公。在整改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分解任务,每周一调度,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实时掌握每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督促纠正整改落实缓慢不力问题。整改中严格对账销号制,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做到全过程、全时段抓好每个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严要求、高标准抓好每条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压茬推进、高效推进。
四是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督办问责。镇巡察整改办会同镇纪委、镇组织部门,盯紧一个个具体问题,抓住一个个关键节点,通过定点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办,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于整改工作中进度缓慢、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出催办提醒,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责成“回炉”“补课”,对弄虚作假、敷衍推诿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保障问题整改严格按时序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有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完成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各牵头领导、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安排,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将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及延伸巡察李巷村的问题,细化分解为 55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27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3月28日,55个问题,有41个完成整改,占74.55%;14个部分完成,正在积极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55个问题涉及12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0条,占86.61%。
(二)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1)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开展专题学习、外出考察、调研座谈等活动,6月17日在龙湖天街组织召开了“暖心送政策,贴心送服务”宣贯会,7月22日在镇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统计业务培训,8月5日在镇二楼会议室全体党政领导学习了统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领导和干部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10月29日在江西跨境电商产业园组织召开了“青企半月谈-跨境电商主题”调研座谈会,聆听企业诉求,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1月4日赴上海参加第五届进博会,重点学习考察发达地区先进发展理念,助推了上海璞之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我镇的投资进程。引进了亿元以上项目9个,其中“152”项目2个,分别是投资20亿元的天宝丽景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23亿元的江南云港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新引进和转化了税源企业53家,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二是强化镇党委、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具体工作专项调度,多个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确保经济工作稳步运转。今年以来,组织经发办相关干部及各村社干部召开市场主体培育调度会3次,完成注册企业数749户、注册个体户数1466户;组织“暖心护企”工作调度会5次,共完成9732家企业走访任务;组织“企业评”工作调度会3次,共对接5708家企业完成营商环境测评任务。三是为夯实明年五经普工作基础,扩大辖区规上企业库的规模,今年累计申报“五上”企业82家(含7家个体户),其中工业企业3家,服务业企业17家,财贸业企业57家,建筑业企业5家,进一步优化了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产业结构布局。四是经济指标稳步回升。2022年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93%,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13%,规模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3.02%;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6.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4亿元,同比增长4.7%;地区生产总值为137.8亿元,同比增长4.5%,2021年在中国中部乡镇综合竞争力排名回升至第38位(前进了3位)。
(2)加快产业结构优化。
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工作,由镇党委书记主抓、镇长具体抓,成立了湖坊镇扫楼扫街、做大经济总量专班,明确了分工,定期召开经济工作调度会,及时处理当前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将经济工作纳入对村社考核的重要板块,并制定了《关于成立湖坊镇加快“五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湖坊镇加快“五上”企业培育和升规入统行动方案》,建立了完善的“五上”企业入统机制,今年以来共申报“五上”企业82家(含7家个体户),极大增强了我镇规上企业库的规模,优化调整了产业结构,为五经普工作做了良好铺垫。三是通过重点培育和积极跟踪服务,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财贸业57家、新增服务业17家,现有规模以上财贸业115家、服务业46家。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共推荐2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现全镇有24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库。四是紧盯服务业少数龙头企业占比过高的薄弱项,重点关注服务业企业新增,今年以来累计申报规上服务业企业17家,为稀释广电网络、中铁水利在全镇服务业营收占比提供了数据支撑。五是制定了《湖坊镇关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探索“合作经营、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发展模式,把村干部绩效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2022年9月27日,在石泉村的产业大楼石泉大厦举办“惠企暖企进行时”,为入驻企业及时宣传辖区招商引资政策;2023年1月9日镇领导会见了深圳市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帮助彭桥村招引企业;2023年1月11日,镇领导在李巷村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调研,协调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项目支撑。
成立镇招大引强工作专班,着力引进江南云港数字经济产业园、江西省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天宝丽景商业综合体、龙湖·青山湖天街综合体等一批超20亿元大项目,举办政企招商推介、茶话会,参加省市区各级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力争今年新引进亿元项目10个、“152”项目2个。今年以来,紧扣我镇产业布局,加大外出招商力度,分别于10月19日在深圳开展了跨境电商产业调研活动,积极对接驻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尤其是省外赣籍行业标杆知名企业家协会,力推深昌结帮对活动;11月4日在上海参加进博会期间,走访我镇驻沪重点客商企业,助推了上海璞之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我镇辖区投资开办宝马4S店进程。截至目前,全年有效跟进招商线索18条,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共9个、总投资60.8亿元,其中包括“152”项目2个,分别是投资20亿元的天宝丽景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23亿元的江南云港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4)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是制定了《湖坊镇关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探索“合作经营、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发展模式,把村干部绩效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2022年9月27日,在石泉村的产业大楼石泉大厦举办“惠企暖企进行时”,为入驻企业及时宣传辖区招商引资政策;2023年1月9日镇领导会见了深圳市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帮助彭桥村招引企业;2023年1月11日,镇领导在李巷村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调研,协调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出台了《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村集体借贷、负债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各村集体原则上不新增债权债务,如确有必要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未经批准的借款及利息支出不得入账。三是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就湖坊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财务处理、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等“三资”管理有关事宜,明确了今后各村设立企业或取得企业控股权、村集体参(控)企业股份代持等事项,均需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报请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投资行为将得到不断规范。
(5)加快推进拆迁安置工作。
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湖坊镇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坊镇安置房分配工作方案》,加强了对安置房分配的调度,进一步压实镇、村两极责任,加强对各村安置房分配工作的指导,有力的推动了安置房分配工作进度。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李巷村旧改A、B、C地块、工人新村地块、龙王庙地块安置房房分配,下一步我镇将加快安置房分配工作。二是加强与区直部门的对接,对安置房逾期过渡费发放工作进行调度,全面核算各旧改项目逾期过渡费资金,并协调落实资金。
(6)加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及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多次亲自协调、调度老旧小区改造中的突出问题。二是组织涉及的各改造小区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质量监督小组,每天到现场与施工方进行沟通,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改造进度,南昌广播电视台对我镇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目前,2019年至2021年,我镇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全部完工。2022年,我镇1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12个,剩余1个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三是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解决广电小区加装电梯未使用问题,在区住建局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协调下,省广播电视台动保中心、电梯改造施工单位、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讨论后制定了供电扩容改造解决方案。目前,广电小区等加装电梯工程已全面竣工,经省特种设施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已全部交付使用。
(7)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成立了由镇执法办、湖坊城管中队、市监局湖坊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挂点整治该处餐饮油烟污染顽疾。针对每家产生油烟的商户制定了整治方案,分类处理。经过专项整治,东方塞纳裙楼由原先10家餐饮油烟排放企业减至2家,且均已架设了专用管道,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排放油烟经第三方检测合格。通过东方塞纳裙楼餐饮企业油烟污染处置的案例,举一反三,把成功经验运用到全镇其他类似的餐饮油烟污染聚集区,进行有效的防控与整改。二是积极推动蓝天保卫战,开展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成立湖坊镇大气污染防治专班,按照“六个”100%要求,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在建工地、堆场、沙场、渣土运输、露天焚烧、露天烧烤进行动态拉网检查,对涉汽修行业、施划道路标线作业、短期临时施工进行全程管控,建立健全排查巡查整改台账,做到每日巡查。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24个信访件的全部整改销号工作,并不定期采取“回头看”方式确保销号问题不反弹。三是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结合南昌市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2024年12月份前建立全镇雨污水管网现状基础台账及管网分布图。目前,按照南昌市水环境整治单元三年行动方案的计划要求,完成了我镇203个雨污水管网排水单元格的摸排,28个排水单元格的达标验收。此外,对我镇范围内的玉带河、五干渠等水系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处置五干渠沿线直排口问题9个,封堵了2处封堵后被打开的排口。四是2018年秦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作为省控站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我镇采取定期对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安装楼面进行降尘清洗,组织对辖区范围内餐饮企业开展加装油烟净化器装置专项行动,安装率达100%,对主次干道占道烧烤摊点、露天烧烤等等违法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站点旁居民楼加装油烟净化器装置专项行动,投入30余万元安装了6台油烟净化器,保证油烟的正常排放。
(8)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一是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成立了湖坊镇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湖坊镇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方案》、《湖坊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各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安全签定工作。目前,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排查自建房4846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并全部录入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江西省)》。经排查鉴定为D级危房19栋,已全部落实了人员撤离、设立围挡、封闭管理及定期巡查的整改要求。二是针对自建房质量安全存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了排查整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涉及房屋进行了房屋安全性技术鉴定,鉴定评级为B级,属基本安全的等级。三是对出现自建工程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未履行设计、监理等问题,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湖坊镇自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镇、村自建工程的审批、设计、监理等方面监管工作。
(9)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并建立台账,尤其是紧盯金融、拆迁安置、房地产、养老投资等重点领域,线上线下多途径及时准确掌握第一信息,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二是加大力度,压增量减存量。畅通接访、下访、约访三条主渠道。制定镇党政领导每日接访及挂点包案接访化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对现有重复访、信访积案进一步组织做好案情研究、协调调度,主动约访,力争大幅减少存量。2022年,群众赴各级访实际总量121批次,同比2021年,下降24%。其中赴京访2批次、省访12批次、市访33批次。镇党政领导接访235人次,化解信访事项47件,其中拆迁安置类4件,信访积案、重复访15件。三是加强拆迁安置领域、房地产领域等领域分险研判,坚持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即成立征迁安置与房地产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征迁安置领域风险排查,坚持一月一调度。加大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加快资金拨付速度,解决征迁补偿安置资金缺口问题。2022年8月圆满化解了我镇部门村征迁安置信访问题,同时加快即将进行分配部分村安置房分配进度,全程跟踪监测,做好稳控工作。在房地产领域,对存在交房困难的绿滋肴庙街项目、百盛和园项目,我镇按照“一类一策、一楼一策、一案一策”,加快解决“交楼难”“办证难”等问题。协同区住建局积极与市房管局沟通,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权,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确保从监管账户中提取的所有资金全部投入项目建设。要求房地产企业制定施工进度表,镇政府每日安排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人数量、施工进度情况,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施工。同时区、镇领导多次与购房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安抚业主情况,目前,百盛和园已经完成整体施工建设,绿滋肴庙街正在收尾。
(10)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
一是为便于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镇有关部门多次召开调度会督促村社赴企业引导辖区注册政企直通车、惠企通,倡导网上办理业务,提升企业办理业务的便捷度,并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镇惠企通注册率为64.05%,位列全区各乡镇第二。二是今年以来,分别借助“暖心护企”和“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全体党政领导、经发办干部、村社干部多次深入企业与负责人沟通,及时宣传“五上”企业入统奖励政策、各类项目申报政策等惠企政策。在疫情期间,帮助23家服务业企业争取了《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政策支持共计20万元,给16家财贸业企业发放了2021年度促进全市批零住餐行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共计172万元,帮助江西工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争取了2021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44万元,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未配套中集凯通、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等5家单位的2018年园区奖励资金已于2019年11月7日由湖坊镇人民政府垫付。
(11)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镇党委、政府根据南昌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湖坊镇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二是在疫情期间,为承租镇本级房屋的企业(个体户)争取减免了3个月房屋租金,为承租村级房屋的企业(个体户)争取减免1个月房屋租金,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为入驻企村级产业园的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提供有力支撑。三是2021年10月,湖坊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要求,依据供电局发票上的单价收取企业的电费。
(12)严格财园信贷通审核把关,化解信贷风险。
一是建立了稳定的经办人队伍,并先后3次对业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建立了财园信贷通业务必须通过镇党政联席会才能推荐上报的机制。及时跟进了解在贷企业的经营状况。镇有关领导和经发办干部多次前往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针对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及时预警。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为企业申请享受“财园信贷通”。三是为有效避免代偿现象出现,梳理了我镇2017年-2021年期间所有办理财园信贷通业务的企业名单,对94家企业办理的业务进行仔细整理,防范化解风险。四是悉数追回向不符合限额以上批零住餐饮其余人入库标准的4家企业家里资金15万元。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方面
(13)加强房屋征收资金监管,严格资金审核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区两办《关于重申旧城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二是出台了《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补偿款监管,要求对于房屋征收补偿款,应当严格落实专管专用要求,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发生。三是进顺村十字街北街旧城改造项目,区拆迁办尚未与进顺村进行往来结算,目前正在加强与区拆迁办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资金结算工作。
(14)加大对村级房屋征收过程中装修补偿的监督。
一是我镇无此职能职权,镇纪委已将发现的上级党委管理的单位的问题向区纪委区监委报告。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上级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5)加强拆迁房屋征收过程中测绘监督。
一是我镇无此职能职权,镇纪委已将发现的上级党委管理的单位的问题线索情况向区纪委区监委报告。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上级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6)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杜绝违规招标。
一是结合我镇工程招投标管理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湖坊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程序、堵住漏洞。同时召开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实施业务知识培训会,镇机关、村(居)委会负责人学习了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实施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二是出台了《湖坊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及工程款支付操作规程(试行)》,对村集体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结算评审及付款程序进行明确,要求在工程款支付环节,应当重点审查是否提供结算评审报告。已竣工验收项目未提供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报告的,将暂停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我镇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组织实施相关工程项目的结算评审工作。三是镇纪委针对制度执行情况,常态化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工程项目、“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纪问责。四是李巷村、洪都村项目未完成审计结算的,暂停支付工程款,尽快完成审计结算,针对招投标出现的问题,镇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7)加强镇级工程实施过程监管,防止施工偷工减料。
一是结合我镇工程实施出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湖坊镇自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对镇属部门及村(居)委会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安全。二是对我镇、村工程偷工减料问题,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相关单位在工程项目报请结算审计时,仔细核实工程量,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扣除相关费用后送审,镇三资办严格审核把关。同时,鉴于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职尽责,要求暂停办理相关工程监理费支付手续,并持续跟踪,直至审计核减相关费用。
(18)规范工程结算,追缴多计工程款。
一是镇党政办已和涉及多计工程款的7个项目施工方取得联系并沟通退款事宜,目前,已有1个项目(2019年洪明社区爱心车棚项目)施工方(江西富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回多计款项27158.00元;另有四个项目(2017年湖坊镇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建设二层装修项目、2017年湖坊镇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建设一、二层展示柜、矮柜及led项目、2017年湖坊镇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建设一层装修项目、2018年湖坊镇人民政府停车坪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江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同意退款,目前正在商议退款方式;剩余两个项目正在积极与施工方沟通。二是针对未按规定扣除项目收费中的临时设施费的问题,我镇已和昌南建设集团交涉,正在对临时办公用房就合同期限、合同价格等事宜进行沟通,下一步将补签租赁合同,并按合同条款收租。三是2022年7月12日,已悉数追回电梯井工程多计工程量16.8万元。
(19)加强费用支付的审核把关。
一是针对湖坊镇青年经济孵化基地项目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的问题,2022年7月,江西省宏天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已退回多支付的招标代理费124100元,镇政府建立小额工程招投标服务库,对镇本级小额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代理费执行优惠价,并制定招投标等项目的合同范本,加强对合同的审核把关,重大项目请法律顾问进行把关,并加强对合同文本备案存档。二是针对镇政府违反合作协议,支付南昌市红谷滩世纪剑桥幼儿园维修费的问题,经分析,主要是对合同约定条款审核把关不严,镇党委将吸取教训,并由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压实责任,吸取教训,2023年3月16日南昌市红谷滩世纪剑桥幼儿园退回维修费6万元。
(20)严格资产管理,加大租金收缴力度。
一是湖坊镇城投公司于 2022年12月20日制定出台了《湖坊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于2023年初梳理汇总了2022年度湖坊镇资产租赁租金收取情况及空置资产情况,并在镇党政联席会上进行专题汇报。二是针对租金收缴,镇城投公司将按照合同对企业方的实际投入,聘请第三方评审公司进行审核确定,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处理,对履职不力相关人员,镇纪委进行了认真核查,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21)严格租金管理同意。
2023年1月17日我镇通过上门走访分别向江西中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泛云新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省优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新华银洲保险经济有限公司)递送了租金催缴函,优德保险公司已经签收,中昌人力资源公司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了租金催缴函。若协商无果,我镇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二是加强镇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由镇城投公司对全镇的资产情况进行盘点,建立清单台账,全面梳理租金收缴情况,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求镇城投公司每半年向镇党政联席会汇报工作。
(22)房屋租赁少计面积。
镇城投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向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二是针对少计房屋租赁面积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理。
(23)加大村社财务监管力度。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推进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社)财务审批和财务公开、收入管理、资金监管、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财务凭证管理、会计人员工作职责、责任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禁未经审批私自支取或挪用公款。二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实现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三是有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处理。
(24)严格规范村集体资产处置。
一是镇纪委已对擅自出售集体资产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二是出台《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固定资产处置(含转让、变卖、置换、报废等)进行规定,明确了村集体处置固定资产提交区政府、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的标准。
(25)严格财务管理,清查“小金库”。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推进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社)财务审批和财务公开、收入管理、资金监管、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财务凭证管理、会计人员工作职责、责任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禁未经审批私自支取或挪用公款。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村级小金库自查核查,清单式梳理各村或村属企业自行管理的房屋、菜场摊点等物业租金以及停车费、代收代付水电费等领域收费情况,核实相关集体收入上交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收不入账、账外账的情况。二是组织各村(社区)报账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的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实现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三是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镇纪委成立核查组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拟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处理,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处理。四是全面梳理全镇各村自行收费资产,收费情况和上交集体收入情况,列出清单台账,排查是否存在收不入账、账外账的情况。
(26)规范借款。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推进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社)财务审批和财务公开、收入管理、资金监管、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财务凭证管理、会计人员工作职责、责任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各村集体原则上不新增借款类债权债务,如确有必要新增,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提出申请,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方可发生;50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需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方可发生;100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还需经区政府批准。同时,坚持“谁擅自举债谁负责偿还”,未经批准的借款及利息支出镇三资办将不予入账。此外,还严禁村(社区)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二是针对违规借款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2023年3月2日,已追回一家公司相关利息46.41万元,并书面承诺2023年底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7)强化现金支付使用管理。
一是镇政府已对2017年以来,我镇15个行政村现金支出项目进行了梳理,主要有以下类:村民福利待遇支出、工资福利费及劳务支出、卫生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税金支出、食堂支出、疫情防控支出、维修费支出、付拆迁补偿款、退租赁押金、采购办公家具、代收代缴水电费、借款利息等其他,从年度资金使用量趋势来看,各行政村年度使用现金量已从2017年逐年大幅降低,降幅达89.29%。下一步,我镇将督促各村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现金支出的相关规定和《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切实规范现金支出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一是对备用现金管理予以规定,明确了村(社区)每月可以申请备用现金额度,坚持月清月结。二是除突发性、临时性小额费用可通过现金支付外,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有关费用,特别对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等作出禁止性规定;确因紧急采购、信访事项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需要使用大额现金的,应当事先报批。三是要求使用现金支付的,应当取得发票等原始有效凭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务报销和凭证入账手续。四是镇经发办(三资)、蹲点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层层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金使用申请,坚决不予审核同意。
(28)严格财经纪律,严防坐收坐支。
一是出台《湖坊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制度印发后,举办村(社区)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村(社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三是坐收坐支的问题,镇纪委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并案处理。二是全面开展村级小金库自查核查,清单式梳理各村或村属企业自行管理的房屋、菜场摊点等物业租金以及停车费、代收代付水电费等领域收费情况,核实相关集体收入上交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收不入账、账外账的情况。
(29)严防偷税漏税。
一是出台了《湖坊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及工程款支付操作规程(试行)》,对村集体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付款程序进行明确,从制度层面规范、堵住漏洞。《规程》规定,对于工程项目,经审核发现收款方银行账号名称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或者收款方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结算审核报告列明的税率的,一律暂停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坚决避免向合同相对方以外的第三人支付工程款,有效杜绝偷税漏税情况发生,后续将从严从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针对帮助偷税漏税的问题,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于2023年3月将偷税漏税问题线索移交青山湖区税务局调查处理。
(30)严查兼职取酬。
针对该问题镇纪委已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依规处理。
(31)严查优亲厚友。
针对优亲厚友问题,镇纪委已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理。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2)决策失误,造成资产浪费。
一是加强镇党政班子对党中央、省、市、区各级政策精神学习力度,从业绩观上深挖思想根源,从决策水平上寻找差距不足,从制度机制上弥补薄弱短板。深刻反思决策失误的深刻教训,深入查找原因、厘清责任,努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针对镇政府多支付森岳公司房屋税金问题,我镇正在与森岳方交涉沟通,积极推动,旨在将多缴的税金退回,若协商无果,我镇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是12月5日,制定《湖坊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细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决策程序。并通过党委(扩大)会的方式,组织全体党政领导专题学习“三重一大”文件,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二是针对收购卡奇诺豫泉幼儿园的评估方式有误的情况。2018年,镇政府已收回按重置评估方式评估的转给原卡奇诺豫泉幼儿园的收购费,并取消原签订的收购协议,重新按净值评估方式对卡奇诺豫泉幼儿园做第二次评估。
(34)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
一是建立镇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机制,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12月6日,召开镇党委会专题研究了湖坊镇2022年党建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村(社)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制定了《关于湖坊镇开展党建巡察的工作方案》,定期对下属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巡查,对巡查结果跟踪问效;三是印发了《关于湖坊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镇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经常深入挂点村社指导党建工作。
(35)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一、二支部换届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23年1月28日,完成了镇机关一、二支部换届工作;二是加强村(社)党组织的培训教育力度,2022年我镇没有软弱涣散党组织;三是印发《关于湖坊镇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把落实“三会一课”作为克服党组织建设弱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并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严格把关,净化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党组织活力。
(3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督促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大对党组织生活的重视力度,按照市、区“主题党日”活动安排指导,各党组织每月定期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效率。
(37)严把党员发展关,按规定开展党建活动。
一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加大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党员的发展培养力度。2022年湖坊镇新发展预备党员13名,均为35周岁以下,平均年龄29周岁,其中大专学历5人,本科学历8人;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在完全符合标准后才能转为正式党员。2022年湖坊镇举行湖坊镇党员《入党纪念册》颁发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并开展新发展预备党员集中谈话;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建活动,做到不违规、不超标。四是开展党建委托辅助事项自查摸排,暂未摸排出需整改的党组织。
(38)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2月5日,制定《湖坊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切实推动“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落实落地。明确在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相关情况要逐一纪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39)严格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镇本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规范,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做到充分讨论,12月6日,对拟任用的彭剑松等人按照规范流程,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干部谈话、党委研究等规范流程,提高选用质量。涉及干部选用议题,使用专题会议记录本全程、详细记录。
(40)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
对照上级管理标准,研究制定了《湖坊镇机关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需纳入管理的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摸底登记,并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做到应收尽收、应备尽备,从源头规范干部出国(境)行为,严禁干部因私持证件出国(境)。
(41)优化村两委干部年龄结构。
结合村(社)换届,把日常培养作为前提,建立健全了村两委后备干部台账,加强对后备干部日常跟踪考察和培养。特别是对于平均年龄超过42岁的湖坊村和彭桥村,探索和优化干部选拔机制,培养优秀后备干部,不断优化年龄结构。
(42)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细化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及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11月25日,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12月3日,制定印发了《湖坊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将各级党委(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镇党委日常督查范围,开展常态化督查。同时,作为各级党委(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书面向镇党委报告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督促各村(社)党委、党(总)支部和纪委书记(委员)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基层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加快推动纪检监察向基层延伸,11月13日制定印发了《青山湖区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村(社)干部的全面监管;三是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利用宣布处分决定的时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五是选取近年来相关典型案例,编印案例剖析手册,组织各村社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廉政记忆馆“前车之鉴”等版块重点学习,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
(43)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健全纪委干部、监察联络员、村社纪委书记、村居委监督委员会四支队伍监督体系,在湖坊之窗等微信公众号公布信访举报热线,围绕违纪线索排查、信访举报线索调查、违纪问题立案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能力;二是拓宽线索来源,拓展信访举报途径,发动各职能部门在查漏洞、找短板、抓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中,全面摸排问题线索。三是持续推进区纪委区监委实施监察联络员制度改革,2022年2月将原由村两委干部转任监察联络员的全部解聘,配合区纪委搞好新任监察联络员公开招聘,截至目前,我镇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共聘用了18名监察联络员,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力量;四是制定完善监察联络员相关制度,组织监察联络员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纪检业务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监察联络员赴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规范其言行,提升监察联络员法律意识和履职担当能力。
(44)针对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一抓到底。
截止2023年1月,已完成相关事项的整改。
三、持续拧紧螺丝,慎终如始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持续推进。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保持力度不变,确保彻底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以高标准、严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 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基本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并同步抓好常态长效。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狠抓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 加注重以制度建设治根本、补短板,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尤其是有针对性地堵住“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真正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进一步从防范未然的制度层面上堵住漏洞、扎紧“笼子”。同时,对触犯制度底线、纪律红线的,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强化制度权威,让制度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起来,让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来。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好镇党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矩,着力强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工作,把压力逐级传导下去,切实担负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1-88151824,电子邮箱:3656506448@qq.com。
中共湖坊镇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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