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谱区纪委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青云谱区纪委区监委持续营造严的基调,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勇于自我革命,大力推进队伍革新、不断强化监督效能、多举措提升办案水平,全区政治生态逐步修复净化,呈现向上向好态势。
区纪委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纪委区监委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科学谋划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云谱区落地见效。围绕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三新一高”、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青云谱落地见效。以“政治画像”为抓手,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关键少数”的监督上下功夫、求突破,拿出务实举措做实日常监督,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围绕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执法司法等行业性、领域性突出问题深化整治,深化标本兼治、提高治理腐败综合效能。坚持风腐一体纠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系统施治、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室组地”联动,探索更加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勤廉青云谱”建设,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持续发力推进、精准督促落实,在勤廉南昌建设上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强化业务人才“一体化”培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弘扬严实深细工作作风,敢于善于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区纪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8人,行政在职人数4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 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青云谱区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 1819.3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0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6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3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819.35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0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5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7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0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9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青云谱区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76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2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5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98.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14万元,增长10.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预算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单位本级)
1.办案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办案支出。
2)立项依据:青纪办发(2021)10号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南昌市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规范和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保障并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 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经费。
2)立项依据: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南昌市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3.区廉政巡查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区廉政巡查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评价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南昌市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青云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2.5万元,比上年减10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实际支出做出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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