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1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0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1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4人,包括行政人员9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4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
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
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51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31万元,减少3.44%,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与工作经费增加;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351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31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8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人员与日常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05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102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5.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故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0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中其他资金减少,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9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卫生健康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20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住房保障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9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在上年放在工资福利中做预算,本年放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所以导致工资福利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905.8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日常公用支出,导致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9.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在上年放在工资福利中做预算,本年放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所以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0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人员与日常经费增加总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导致日常经费一般公共服务预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9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0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住房保障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8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05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101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9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1.67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压减,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腐败防范。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2)立项依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列预算
(3)实施主体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
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警示教育案例材料自学并研讨,谈学习心得、努力方向、改进措施;
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用活生生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③组织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活动,敲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廉政观念,提高廉政素质;
④组织廉政宣誓活动,筑牢廉政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度预算指标安排1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1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科室8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编制人数小计1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0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1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4人,包括行政人员9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4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
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51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31万元,减少3.44%,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与工作经费增加;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351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31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48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人员与日常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6.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05万元, 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102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5.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减少其他资金预算,故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0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中其他资金减少,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卫生健康支出 19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卫生健康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20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住房保障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4人与专案补助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905.8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日常公用支出,导致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9.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在2024年放在工资福利中做预算,本年放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所以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0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人员与日常经费增加总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导致日常经费一般公共服务预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9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0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增加4人,导致住房保障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8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05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101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96.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1.67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本年日常公用经费压减,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大会,印发党风廉政宣传册,提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立项依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列预算
(3)实施主体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大会,印发党风廉政宣传册,提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度预算指标安排1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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