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对纪检综合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要求,确保6月底前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作场所到位,东湖区纪委监委实行摸清底数、统筹部署、分类编组三项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摸清底数,奠定改革基础。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时与组织、编制部门对接,摸清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建制情况。摸清委机关、纪工委机构设置、编制数及人员配备情况,摸清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等,做到单位编制清、领导职数清、人员档案清,为派驻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统筹部署,完善改革方案。在认真研究市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会同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会商,就初步方案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编制配备等问题反复研讨多次,确定设置8个派驻纪检组。针对区内原纪工委编制数不足以用于派驻的问题,提出“带编任职”的划转方案,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区委支持,不断完善派驻机构改革方案。
分类编组,划定对口模式。确保工作不乱不断,对我区56家党政群部门按照职能相近、性质相同、工作量相对平衡的原则进行分类编组,划分派驻对口方案,尤其是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国企等单位进行了专门的摸底,探索合理的派驻模式,确保7月份我区派驻机构正式运行。(东湖区纪委监委 邵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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