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9家县直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日前,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会同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分别是:
整治零售药店管理不规范问题。全县共检查零售药店123家,依法对未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反GSP行为的24家零售药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上述药店给予警告处罚;对1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涉嫌“挂证”立案,督促1家零售药店注销执业药师注册1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家。
整治食品生产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对辖区内7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督促完成整改问题29项。检查辖区保健品经营单位90余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20项,立案4起,罚款13万余元。截至目前,共查处“食药环”类刑事案件20起,刑事拘留22人,查处“食药环”类行政案件16起,行政处罚14人。
整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共检查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学校食堂5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检查辖区内41家农贸市场(含临时市场),共抽检农产品148批次,督促4家农贸市场承包者设立自检站。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问题。整理1652条租赁房源信息,清理1338条无效信息,筛查并标注178条已出租房源信息,对136条可出租房源进行规范管理;取缔1家违规中介机构,整治1家未使用《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中介机构。(南昌县纪委县监委 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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