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深化建设“清正西湖” 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在中共南昌市西湖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18日)
胡建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南昌市西湖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梅茂发同志作了讲话,对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党全国人民逆风破浪的奋斗之年、纪检监察机关砥砺前行的奋进之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防汛抗洪取得全面胜利,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在大战大考中取得了新成效。区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茂发同志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注重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体现了区委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的责任担当。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以及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西湖落实落细,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和“清正西湖”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呈现积极向上向好的态势。
(一)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凝心聚力践行使命担当
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坚持以思想引领方向、用理论指导实践,区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班子带头学深悟透,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2020年,共组织区纪委常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会学习14次。扎实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编写印发《西湖区纪检监察系统“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读本》,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巡视整改抓细抓严。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印发《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对省委第二、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监督检查35次,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区纪委监委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下发《西湖区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牵头整改的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目前,省委巡视反馈4个方面46个具体问题11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12条,整改完成率97%,其中区纪委监委整改完成率100%。
廉政教育入脑入心。用好用活“纪律讲堂”,开展“严管就是厚爱”主题活动和“学深悟透政务处分法”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廉内助”专修班,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参观廉政教育馆、观看警示片。朝阳洲街道举办廉政文化书画展,西湖街道设立“廉政读书角”,系马桩街道打造廉政文化社区,丁公路街道举办“三风”廉文化重阳节文艺演出,以崇廉尚洁的廉政风气涵养清正西湖政治生态。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奇怪的申请表》为题宣传报道我区巡察工作做法。2020年,在中央和省市媒体共上稿101篇,展示了西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传播了风清气正“好声音”。
(二)聚焦落实落细政治监督,知行合一做到“两个维护”
疫情监督常态长效。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对全区各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2020年,疫情防控监督共检查点位1034个,下发通报38期,通报整改问题352个。江西日报《战“疫”一线的80后纪检人》一文专题报道了我区纪检监察干部以严明的纪律将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的事迹。依规依纪依法对防疫值守期间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不让防疫一线干部流汗又流泪,属全市首例。
“六稳”“六保”持续推进。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六稳”“六保”监督作为当前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对全区25家单位67项“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精细化日常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影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3个方面7个突出问题,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24次,共发现问题37个,督促主管部门整改到位。严查快办企业复工复产中咨询推诿扯皮问题,压实各方职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全区共查处涉及“六稳”“六保”工作履行不到位、“怕慢假庸散”问题2个,处理8人。
重点监督稳步落实。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节约粮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下发通知,成立16个防汛督查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防汛点位424个,通报整改问题79个。结合廉情监督,对3家机关食堂日常用餐和15家单位食堂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区营造勤俭节约氛围。以全区“四梁八柱”工作调度会为抓手,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每月督查。2020年,督查重点工作201项,点名道姓通报问题26个。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
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下发《中共西湖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区委书记梅茂发坚持到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县乡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场办公会,示范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施工队长”。各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充分运用履行主体责任“四四”工作法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0年,全区累计开展现场办公121次,研究事项210个,解决问题114个,完善制度6项,其中区委书记梅茂发同志开展现场办公9次,研究问题25个,解决问题25个。
关心关爱防微杜渐。把纪律建设“四必谈”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引导全区各单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2020年,全区累计开展各类谈话1154人次,其中履责约谈608人次,提醒约谈168人次,任前谈话274人次,谈话函询104人次。通过廉政家访延伸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20年,对3名县级干部、66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
责任考核倒逼落实。2020年6月,区委成立8个考核组对全区66家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开展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被扣分单位17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在全区各单位落地生根。2020年,向6名县级领导针对其分管领域的问题下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抄告单》,推动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好职责范围内“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矢志不渝站稳人民立场,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督查,全区各单位自查自纠问题20个。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随机对20家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出台细化制度2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基层减负年”目标要求,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社区(村)制度挂牌清理专项工作,对全区各社区(村)制度上墙内容进行严格清理,紧盯只挂牌不做事、不服务、不作为等形式主义问题,从源头上为基层减负,推动职能归位。
聚焦聚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六清”2行动,对扫黑除恶案件档案再整理、再筛查,实现案件清结、伞网清除。深挖行业领域背后问题,从机制体制上清除扫黑除恶暗藏的盲点、堵点、难点,实现打击与整治并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5件,查处党员干部5人,实现了扫黑除恶线索和案件“双清零”。
(五)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三不”3,持续巩固反腐高压态势
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建立“5+1”线索处置管理模式4,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发挥案件警示作用。积极推进以案促建,针对问题查找“病灶”,通过反馈问题清单、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有关责任单位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处置、人员聘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6项。常态化开展廉政课堂,将宣布纪律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深入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转变延伸,通过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说责、以案为鉴,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厚植拒腐防变思想根基。2020年,共开展警示课堂3次。
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监管,常态化推进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带班督查制度。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覆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办案场所设施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易发生危险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筑牢监督执纪安全工作“生命线”。2020年,共监督检查146人次,反馈整改问题74个。
(六)协同发力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紧盯“关键少数”,围绕“三个聚焦”6,注重“四个落实”7,常态化开展3轮巡察,配合市委巡察机构开展1轮提级交叉巡察,共巡察13家区属单位党组织和92个村(居)党组织,纵深推进基层巡察全覆盖。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巡察专业性,把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17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反馈整改问题22个。
从实抓好巡察真整改。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2020年,移交问题线索47条,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6条,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整改问题385个,立案19件,办结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整改完成率91.89%。建立巡察整改联审联核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实现巡察整改方案“三方联审”、巡察整改成效“三方督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统筹推动巡察规范化。健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区委书记梅茂发同志担任组长,强化区委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巡察工作领导体系更加有力、更加高效。全面统筹协调,制定并完善《关于加强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区委组织部 区委巡察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等6项工作制度,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七)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扎实开展街道(镇)纪(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12月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马森述实地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西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对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监督。建立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部署29个部门全面运用,基本实现检举控告工作从受理到办结全流程闭环管理。
综合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全员培训”有关要求,采取组织调训、视频培训、网络学习等方式,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创新载体开设“新理念、新视野、新作为”知行讲堂,邀请区直部门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围绕专业领域工作专题授课,拓宽干部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全委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年中测试,以考促学,倒逼全体干部扎实学习业务知识。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建立健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和各社区(村)监察联络员廉政档案,夯实自我监督基础。开展以姜国文、卢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组织全区191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查摆,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惩治“灯下黑”,把监督从问题线索向干部日常工作扩展,注重抓早抓小,严管厚爱。2020年,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总体看,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职责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成效、“清正西湖”建设得到了新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比如:政治监督做实做细还不够,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作用发挥还不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见效。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弘扬严实深细作风,锻铸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西湖”,彰显省会主城区主担当,展现西湖新形象新作为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与任务,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忠诚、政治担当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用好西湖红色资源、用活教育平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监督贯穿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西湖落地见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扣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确保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把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创新思路、健全机制,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把“关键少数”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点,对干部开展“政治画像”,实现对“树木”精准监测。严格执行政治生态情况报告有关制度要求,通过日常走访了解、受理群众信访、开展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组织考核评价、收集汇总有关数据等方式,定期对本地区部门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努力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措施定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扎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着力全面提升监督实效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鄱阳湖流域退捕禁捕等工作的监督。注重加强对换届纪律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诬告陷害以及利用手中权力最后“捞一把”等问题。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用铁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压紧压实政治谈话。全力协助区委通过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全区各部门落实政治谈话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政治谈话情况的跟踪问效,对谈话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处理、跟踪监督,全面压实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政治谈话工作取得实效。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调研督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工作提示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加大对已函询了结,但仍有多人多次举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具体的问题线索抽查核实力度,提高谈话比例。做深做细做实信访举报分析,深挖信访举报背后的问题,增强信访举报处置针对性和警示预警作用。加大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查处力度,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用好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撰写的剖析材料,梳理岗位“风险点”,找准监管“真空区”,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坚决纠正和防范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不到位问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坚持不懈践行群众路线,着力夯实作风建设成果
始终如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越往后越严的政治要求,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探索建立作风建设协同监督机制,形成会商会办、移送线索、定期通报等制度,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融会贯通。持续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形势任务变化,继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规定,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抓好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长期监督,盯住具体人、具体事,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四风”8问题反弹回潮。
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搞“包装式”落实、“标签式”落实、“割据式”落实以及“怕慢假庸散”等问题,靶向纠治,坚决防止滋生蔓延。紧盯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度留痕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督促做好基层减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研究分析症结所在,促进完善制度规范。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严肃认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区(村)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畅通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问题整治,持续聚焦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养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村(组)“三资”管理的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成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要求,持续跟进公安机关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着眼长效常治,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纠正行业乱象,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深化推进“三项”改革。加强对街道(镇)纪(工)委统筹力度,探索建立片区联合协作办案机制,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探索实施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单列考核,破解影响职能发挥的制度问题,激发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深化村级监察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村级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委员协作配合机制。巩固深化基层纪委“两化”建设,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联系点”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提前介入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
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报告工作。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做深做实“两为主一报告”9,制定街道(镇)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实政治生态报告,建立健全办案安全、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制度,真正把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对标上级要求,自上而下、依规依法、审慎稳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拓展派驻监督质效。严格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协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派驻机构围绕监督专责,创新开展监督,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的监督力度。
(五)一如既往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挥巡察监督效能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做到先学后巡、学好再巡。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对领导班子突出问题和区管干部重要线索深入了解,对班子是否团结共事、执行民主集中制、担当作为、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情况形成报告。持续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现象,不断推进巡察向社区(村)延伸,以高质量巡察工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做实整改“三公开”10,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到位、抓到底,推动责任部门“再查再改”。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联席对账”和“回头看”机制,对十二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行业、系统、领域存在的典型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监督效果。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指导手册》,健全工作规则、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协作联动机制,推进巡察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参与市委巡察交流学习,加大巡察教育培训、以干代训、上挂跟班学习力度,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建好用好管好巡察人才库,培养业务骨干,不断提升巡察干部整体素质。
(六)坚持一体理念融会贯通 ,着力放大“三不”叠加效应
持续保持高压震慑。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投资密集的领域环节,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清除权力滥用、权力寻租的“灰色腐败地带”。
以案促改完善机制。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修复政治生态相结合。坚持反腐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查办案件过程变成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过程。在弄清楚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重点分析政治生态,找准廉政“风险点”和制度“空白区”。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全流程管理,全面落实“手递手”、工作日志和“走读式”谈话录音录像抽查制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协作沟通,深化推进以“人、钱、证”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建设。
筑牢拒腐思想根基。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上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堂“必修课、终身课”,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坚持党性教育和制度规范相促进、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运用“典型案例+剖析点评+漫画”形式展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安排相关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让干部深思、细查、真改。深挖西湖廉文化元素,融合西湖红色资源,推动区本级廉政讲堂、社区(村)廉政教育示范点联动建设,引导党员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以及个人与组织、群众的关系。
(七)坚持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淬炼忠诚政治品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弘扬严实深细工作作风,推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课题、终身课题,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通过理论上的清醒强化政治上的坚定。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内部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梯队、增强干事活力,着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能力过硬。
锻造过硬专业本领。把提高谈话能力作为政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谈话制度,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身体力行。高质量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围绕“强化政治监督、谈话突破、固定证据”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三新”知行讲堂等活动,做到深学理论、精学业务,边干边学、提高本领。把审查调查、审理人才库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人才支撑。
严格内控管理机制。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等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相关权力的行使流程,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操守不正者,以更严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认真落实《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大胆予以澄清正名。严把干部“入口关”,真正把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来。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竭力打造“四梁八柱”、加快建成“幸福西湖”,彰显省会主城区主担当,展现西湖新形象新作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四四”工作法:落实责任要“四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廉政建设要“四同步”即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抓早抓小要“四必谈”即抓好履责约谈、提醒约谈、任前谈话、函询谈话;正风肃纪要“四统一”即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
2.“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3.“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4.“5+1”线索处置管理模式:即问题线索处置5个办法和1个手册,包括《西湖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西湖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人才库管理办法》《西湖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督办工作办法》《西湖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集体会商办法》《西湖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调度工作办法》和《线索处置工作手册》。
5.“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6.“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四个落实”: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落实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9.“两为主一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10.“三公开”:公开纳谏、公开展示、公开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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