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南昌网 时间:2021-08-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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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市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巡察,是对我院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待。巡察反馈意见代表市委的要求,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是对我院工作开出的治病良方。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自觉。院党组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放在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位置,坚持边学边改,推动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紧密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及重点庭室负责人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办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上来;第一时间以院党组名义印发文件深入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的理念,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月1日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对照检查、分析问题症结、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带动全院整改责任落地落细。2月22日至2月23日,在全院集中开展了为期2天的“统一思想、转变作风、严明责任,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专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重温入党誓词、进行整改承诺、签订整改任务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促进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政治担当。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在整改过程中,院党组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梁洪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落实巡察整改,对整改事项逐项验收把关,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认真梳理细化任务,明确整改措施。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经过几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复研究和讨论,于1月27日向全院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逐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督办函内容,制定了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定期对本院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时向巡察组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整改落实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研究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销号管理,坚决纠治巡察整改工作中不重视、不聚焦、行动缓、落实慢等问题,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过程中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反馈问题修改完善院内规章制度17篇,规范了工作流程。适时召开阶段性整改工作小结会,形成阶段性整改情况进展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委巡察办。

2.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学习贯彻不及时不主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征求意见稿),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6次,一般每两个月安排一次,3月10日已围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内容开展了2021年度党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每次党组会议之前将理论学习列入第一议题。4月19日党组会议上已经先后将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1-4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列入学习议题。三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每季度考核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在第一季度全院干警围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和党史教育,完成了17篇学习笔记。

(2)关于“创先争优意识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晨会制度,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全面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民事案件会诊小组破解长期未结案件中的疑难杂症,沟通协调解决监狱开庭难问题,督促鉴定机构解决鉴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均衡分案合理分案,按月统计各业务庭的结案率和员额法官结案率,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案。每月对结案率等审判执行质效情况进行通报。

(3)关于“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先后将原技术室、监察室、行政办并入综合办,原审监庭人员并入行政庭,研究室部分人员分别并入综合办和审管办,人员岗位调整初步到位。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目前各项考核管理工作均按照的内设机构人员运行。在人员岗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进行了优化配置。但因繁简分流工作进行还不彻底,人员优化调整尚未全面完成。

(4)关于“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将严格按照既定规则督促开展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确保常态化运行。印发了《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5)关于“司法公开庭审直播率长期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善制度机制,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责任,指定审管办专人负责庭审直播的监督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时刻关注庭审直播动态。加强培训力度,于2021年2月23日下午邀请新浪服务人员对书记员开展培训。增加技术辅助手段,已购买新浪的直播服务及设备。开展通报考核,对庭审直播率按庭室和员额法官进行每月通报,并对相应的书记员进行绩效考核,挂钩经济奖惩,对庭审直播率长期靠后的个人开展谈心谈话。

(6)关于“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不达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红角洲法庭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问题,2020年12月初已经为红角洲法庭配置安检门一个,加强了安保。2021年2月19日,红角洲法庭已正式交接给南昌市红谷滩人民法院,后续整改交由南昌市红谷滩人民法院完成。

(7)关于“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分管院领导已召开会议强调多元化解宣传、引导工作;已经完善了《多元化解工作制度》,并在大厅、柜台设立诉前调解建议书,在立案审查时积极引导当事人去诉前调解。制定了《繁简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8)关于“对待信访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制定了《信访接待制度》、《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9)关于“‘三审合一’推行不全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月25日,由环境资源审判庭与立案庭的庭长牵头召开了协调会并形成了会议记录,由立案庭统一对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并分配至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和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按季报送环境资源案件常规数据及临时性数据工作,同时,环境资源审判庭每月会对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统计,目前环境资源类案件已全部审结。

(10)关于“重执行轻建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召开专题工作会,通报巡察反馈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涉环保案件执行提出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后将严格遵照执行。梳理出11件涉环境资源的终本案件,恢复立案执行9件,已全部执结;另有2件双方当事人与其他已立恢复执行案件一致,经审查不予立案恢复执行。已向环境保护部门发出2份司法建议书,做到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

(11)关于“司法救助资金审核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了《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了司法救助需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报院党组研究决定。针对两笔滞留的司法救助金,在主动与区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报告后,已按照进账途径原路返还至财政部门。

(12)关于“涉民生类案件执行力度偏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专题执行工作会,通报巡察反馈中涉民生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已将2017年以来238件未结(含终本)的涉民生案件分派至各承办人恢复执行。要求各承办人在恢复执行中穷尽执行措施,限期要求到现场实地调查走访,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截至2021年6月8日,上述238件涉民生案件已全部执结。对于2017年以来34件未结(含终本)的涉赡养费、抚养费案件已分派至相关承办人恢复执行,也已全部执结。

(1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围绕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史等内容,确定一个学习主题,由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贯穿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政治轮训,接受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通过思想上的反复洗礼锤炼党性,铸牢忠诚之魂。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和改善党组集体领导,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此外,派驻纪检组已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并在全院开展了多次警示教育活动。

(14)关于“司法建议跟踪落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月25日上午,组织审判人员与司法建议对象单位协调沟通,了解司法建议回复情况,督促及时进行回复。2021年1月28日,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已将相关办理情况进行回复。今后将对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加强跟踪落实,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形成合力促落实。

(15)关于“审判力量组织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充实涉黑恶案件审判力量,现涉黑涉恶等所有刑事案件,已由两名审判人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辅助。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6)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制定《案件质量差错认定标准》,将电子卷宗的评查和整改列入书记员的绩效考核。按期开展案件电子卷宗质量评查,并对前期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书记员均已重新上传更正。

(17)关于“‘人难找’‘事难办’作风顽疾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巡察中发现的存在作风问题的人员已进行约谈,作出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其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

(18)关于“不作为、慢作为现在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制定《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反馈工作的规定》,将检察建议的回复及整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19)关于“‘立案难’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两起未立案情况,已进行调查,系采取诉前调解工作时沟通不到位引起的误解,目前这两起案件均已通过调解程序审理完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召开了“立案难”问题整改督促会议,严格要求立案审查人员按照法律、政策、制度进行立案审查,并完善立案工作规范。

(20)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把关不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民陪审员于4月21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免职。在今后人民陪审员选人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正规化、程序化、规范化。

(21)关于“人民陪审员未均衡参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修改完善了人民陪审员陪审管理制度,在此之前已经对各部门下发了通知,规定陪审员参审最高限额为120件,要求各部门根据均衡陪审抽取使用人民陪审员。对2020年度未参审人员进行了一次梳理,要求各部门对这部分人员在1-2季度重点抽取使用。4月20日对第一季度参审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和调度,全面掌握均衡陪审情况。目前绝大部分未参加陪审人员至少参加过一次案件陪审。

(三)关于“新时代组织工作路线落细落实有差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2)关于“院领导担当作为,带头办案示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关于院领导承办案件规定》,将院庭长办案绩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以及法院整体、审判执行部门的办案质效情况列入院庭长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月通报中对未达标的院领导及时进行工作提醒。

(23)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召开程序、所议事项、贯彻执行等会前、会中、会后事项作出制度规定,杜绝了党组成员等列席人员参与议题表决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体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并坚决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2021年以来非党组成员均未参与人事议题表决。

(24)关于“对干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干警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履行职责、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待人员全面到位之后予以制定。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司法作风不严谨、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质效不高等问题大力进行了整顿,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25)关于“聘用人员招聘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修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的招聘和使用管理予以规范,在近期的3次招聘工作中,均采取公开招聘、凡进必考方式,严格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向经党组会议进行了报告,并留存整理了全部招聘过程性材料。加强对聘用人员党员管理,已经全面登记核实13名聘用党员身份,并全部划入了相关党支部,已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列入相应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按照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26)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2021年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并指导所在党支部和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记好履职清单。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三化六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等党建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要求打造了党员活动室,向上级法院报送了相关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同时,召开了一次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全年党建工作作出计划安排。

(27)关于“政治思想引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管领导已先后2次列席第六党支部大会,指导司法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全面参与法警大队学习教育、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司法警察队伍,大力推进司法警察大队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品质摆在首位,积极发展有干劲、会干事、作风过硬的法警为新党员,做好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已吸纳2名表现优秀的法警为入党积极分子。在警务指挥中心打造了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保证组织生活的正常化以及党员的教育和培训的经常化,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法警大队面貌焕然一新。

(2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于2月1日召开了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刘闯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会后已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提交了相关材料;领导干部严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2021年度已经参加组织活动累计20次,无缺席情况。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以来各支部总共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30余次。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每月1次的党建工作调度会均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党建工作能力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务工作的业务能力。

(3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随着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全部到位后,将统一开展各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将由一般干部担任支部书记的机关党支部调整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选优配齐支部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经常性的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注重党员发展质量,目前已有5名入党积极分子正在发展过程中,其中有2名同志已经完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正在进行党员发展对象程序。随着红谷滩法院区划人员调整,其第六党支部将随建制划走,并在统一换届后,优化本院党组织设置。

(31)关于“监督程序不透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同步对外公开驻院监察室、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派驻纪检组随时查看院监察室收到的群众信访问题台账,汇总后报告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将业务范围内的反映转为线索进行核实处置。

(32)关于“落实审计结果整改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执行案款清理方案,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针对2016年以前已进账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经组织人员排查梳理,核查出尚有18笔执行款未出账。针对该18笔未出账执行案件,执行局逐案落实到具体办案人员,及时核查发放,截至目前已发放12笔共计244718.33元。剩余6笔无法发放的案款,已全部上缴国库,做到规范管理。针对2016年至2020年进账未出的执行款,已安排办案人员按未出帐明细认真进行核对。截至2021年6月8日,共发放9451.350493万元。对剩余无法发放又不能上缴国库的执行案款按照规定全部予以提存,规范管理。针对2021年以后新收执行案款,结合一案一账户管理规定,执行局每周与综合办进行对账,对已经认领的执行案款做到及时发放,经核对确无人认领的案款,由办案人员签署“以上无本人执行案款”,并签名确认。该项工作已作为执行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执行案款清理的长效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着力培养一支政治意识强、对党忠诚老实、敢于担当责任、纪律作风强硬、管理更加规范、能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法院队伍,奋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东湖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持续深化学习教育,筑牢忠诚思想根基。院党组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打牢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论根基。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成员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提升新时代法院工作能力和水平。始终把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工作任务,督促全院干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和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各项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纠治司法不正之风,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精准性有效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深做实政治谈话,落细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继续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前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再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销号“清零”、各项任务全面“清仓”见底。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其他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彻底清除“病灶”,防止相似问题再发现、再蔓延、再回潮,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1-86805239;邮政信箱: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133号 监察室;电子邮箱:dhqfy@126.com。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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