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红谷滩区(原湾里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南昌网 时间:2021-06-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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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红谷滩区(原湾里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提级交叉巡察。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1.思想高度重视。我院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1月15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到政治巡察的重要性。院党组认为,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我院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2月5日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书记刘奇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吴晓军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标对表落实整改,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2.明确整改责任。我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提名人选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及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院长提名人选姜卫民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促、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月5日,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3.扎实开展整改。院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滚动跟踪整改进度,做到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汇报,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即进行研究,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作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巡察反馈后,陆续制定出台了《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院党组会议事规则》、《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制度》、《四类案件实施细则(试行)》等16项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红谷滩区(原湾里区)人民法院党组将反馈的三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30条整改措施。目前,54个问题,有53个完成整改,占98.1%;1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抓而不严。

(1)关于“党组理论武装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制定了2021年度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中心组1月份和2月份的学习内容;二是计划邀请专家学者给党组中心组授课2次,丰富学习形式;中心组结合实际工作,每次学习时均有人员进行交流、研讨,中心组学习的质效显著提升。

(2)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指示要求和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指示要求和部署列入中心组2021年度5月份和12月份的学习计划;二是2021年1月、2月、3月的中心组会议记录按要求规范记录。

3.服务“六稳六保”措施不力、抓而不紧。

(7)关于“六稳六保”司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陷入债务危机的涉诉企业, 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对接,对企业产生困难的原因及法律问题积极提供司法帮扶;二是已安排人民调解员何小红对企业因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而引发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三是对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涉及的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审快结,通过上述举措对陷入债务危机的涉诉企业,起到了较好的化解工作。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践,制定《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六项举措》;二是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1次;三是组织了1次企业座谈。帮助企业提升了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对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作出提示,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难题。  

(9)关于“司法为民服务较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走访企业1次;二是每季度开展1次送法进企业、送法上门的法制宣传服务;三是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听取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四是鼓励干警对服务企业“六稳六保”出现的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提高便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提高干警司法为民服务意识。

(二)“破解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办法举措不多,司法为民理念、审理质效、执行效率有待加强”方面

1.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

(1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导诉机制,设立导诉岗位表,定人定岗进行导诉值班。二是购置取号设备,落实了当事人评价打分机制,将当事人评价和导诉机制列入《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工作规范》,现当事人拿号排队立案,将案件材料交至窗口工作人员后,还可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法院工作人员服务效率,服务意识得到大幅提升,诉讼服务大厅秩序变得更加规范,诉讼效率变得更快,诉讼更便捷,诉讼更满意,诉讼服务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15)关于“诉讼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12368、一号通办诉讼服务的宣传。已在法院公众号上发两篇该内容的宣传报道,提高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诉讼服务知晓度,提升了法院热线影响力,丰富了诉讼服务方式;二是制定了12368热线操作及其他诉服指导平台得分要求,发放通知到各位工作人员。现12368使用频率已明显提高,诉服指导平台关于12368的得分分数已拿到,促进“一号通办”落到实处,诉讼服务得到质的提升;三是调解员已组织进行业务培训1次,将远程调解案件数完成指标、培训次数列入《专职特邀调解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现诉讼调解质量提高,在线调解数据明显提升,当事人评价反映较好。

(16)关于“便民利民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照分调裁审机制,立案现严格按照繁简分流原则立案,除规定的特定案件外,其余案件均以简易程序立案减半收取诉讼费,并在立案窗口设置了退费专窗,实现退费一站式服务,无需群众多跑路。二是我院设置了诉讼费与案款缴退服务统一办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相关退费事宜,无需群众多部门沟通协调。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群众诉累进一步减少。

2.案件审理质效不高。

(17)关于“员额法官大局意识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提高法官组成合议庭的比例。截至四月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418件,由两名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的案件有160件,法官组成合议庭的比例达38.27%,改变了过去合议庭几乎全由1名法官加2名陪审员的状况,法官之间的相互配合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18)关于“案件发改率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提升审判质量,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四类案件”事中监管实施细则》,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制定了《审判执行案件质效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紧盯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由审管办针对每一件案件组织一次评查,形成专项评查报告报请审委会讨论。审委会认定为承办人过错的,由院党组决定按程序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约谈,并按一定标准扣除承办法官绩效奖金,从而对承办法官形成倒逼机制,努力提升办案质量。通过上述举措,我院截至四月底已判决案件2226件,仅有3件被二审法院改判,1件被发回重审,发改率相较以往大幅降低,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3.案件执行效率偏低。

(19)关于“案件执行时间较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本院制定了《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件质效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执行办案用时进行严格限制。二是执行局制定了《每周例会制度》,确定每周一对上周执行工作进行总结,对执行办案用时情况进行通报,并提示办案法官注重办案时间节点,通报时间节点超期情况、办案用时情况。三是制定了《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实施细则(试行)》,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截至四月底,我院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为24.27天,且未有执行案件时间节点超期的情况。

(20)关于“诉讼文书长期未送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登记层报审批机制。严格控制线下邮寄数量,线下邮寄一律由承办人填表报收转发E中心、立案庭、分管领导层批。二是建立送达组工作考核机制,开启并联式送达方式,将送达效率纳入聘用人员月度考核范畴。立案当日现完成所有民商事所立案件的文书制作和送达任务创建工作,并每日向审管办报送工作推进表,切实按照院审判质效规定开展送达工作,切实杜绝诉讼文书长期未送达问题。

(21)关于“执行结案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至2020年已结的308件案件强制措施采取、解除情况进行了梳理,未发现有未解除冻结、未解除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情况。二是在执行指挥中心设专人对执行完毕报结案件是否解除强制措施进行审。三是执行局制定了《每周例会制度》,由专人通报已结案件是否存在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并提示承办人注重结案管理。截至2021年4月22日,未有已结案件出现强制措施未解除的情况。

 (三) “四风问题”久治不绝方面

22、关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南昌恒富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3件案件未及时立案, 库藏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尚有13816卷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3件涉南昌恒富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批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立案完毕;二是已明确档案管理员每天档案扫描工作,建立月考核和检查机制;三是已开会明确以外包服务形式完成13816件案件扫描。

23、关于“裁判文书制作及案卷装订存在乱作为、庸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办案系统中,配置了文书纠错系统,将文书智能纠错设置为提请审批、盖电子印章的前置程序,所有在办案系统中制作的裁判文书,不进行文书智能纠错,无法提请审批、盖章。二是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将案件质量评查严格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落实评查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案件评查,对检查出的瑕疵和质量问题将给予扣分处理,按扣分分数折合为一定的绩效奖金金额,并将评查结果及扣除绩效奖金的情况书面通知院财务,扣除奖金。通过上述举措,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裁判文书及案卷装订存在的低级错误和瑕疵明显减少。

24、关于“庭审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院制定了《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由履行监察职责的部门定期(每2周)或不定期随机抽查庭审现场或者庭审录像,对发现违反庭审纪律、庭审规则的情况予以全院通报批评。通过近两个月的抽查,未发现庭审中有违反庭审纪律、庭审规则的现象。

(四)“案件监管和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25、关于“四类案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我院根据省高院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四类案件”事中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四类案件”的范围、监管的方式,要求院庭长对利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对“四类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各阶段实行全程监管。同时规定,案件承办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应当报告的案件没有报告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院庭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怠于行使或不当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均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截至目前,我院已利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将95件案件列入院庭长监管范围。院庭长对案件审理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对员额法官草拟的裁判文书,提出了许多补充、修改、完善意见,院庭长的审判监督职责得到加强。

26、关于“案件纠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江西法院司法风险防控系统审批流程说明》加强培训,熟练操作流程,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动态监督;二是2021年1月至4月未有法官出现红灯警示、黄灯警示。

27、关于“人民陪审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拟定《关于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随机选择机制,解决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不均衡问题;明确规定陪审员阅卷、合议等时间节点;明确规定陪审员不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的责任。近期我院开庭数量大幅增加,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阅卷、参加案件合议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大为缓解了我院审判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28、关于“诉讼费和执行款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对诉讼费、执行款单独开设账套,实现独立核算并真实准确做好出纳和会计辅助账,保证辅助账和财务账一致。每月出纳与会计对账,出纳与各办案部门对账,做好对账台账,分管领导每月听取诉讼费、执行款收支和记账情况汇报。以上内容纳入我院财务制度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了我院规范工作取得成效。

29、关于“合同履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明确采购办和专职人员工作职责,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明确每份合同文本的签订、审查、履行的责任人和牵头领导,建立严格履行合同的工作机制。

30、关于“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翻查帐簿,全面清查我院个人借款,查实了每笔借款长期未归还的原因。根据此类问题我院取消备用金,严格执行干警公务卡报销制度,不再出借任何款项,有效解决干警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科学规范我院公务卡报销流程。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3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联系区财政局开设单独账套,进行单独核算,已办理工会账户。2021年开始我院将单独设立工会经费银行专户并按照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工发[2018]1号)文件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开支,将工会经费纳入财务制度统一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工会费管理,有效维护了干警的合法权益。

(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方面

38、关于“党组会与办公会议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改细化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已分开记录,做到院长办公会研究事务性工作常态化。

39、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议题分管领导负责制,协同议题部门调研。落实议题发言顺序,做到先讨论后表决,分管领导先介绍情况,

争议较大的暂缓表决,表决时会议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

40、关于“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5日已按规定召开了红谷滩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学习,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向全院干警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向督导组上报会议准备情况。召开会议时由党组书记主持,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聚焦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上级要求应记尽记,记录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增删更改,避免遗漏重要内容。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向全院党员、干警公开。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督导组报送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及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最后做好材料归档。通过此次整改民主生活会效果大幅提升。

(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41、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草拟《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职责任务,把党风廉政工作量化,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4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会议,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签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

(八)“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方面

4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每季度至少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一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因今年第一季度我院尚无案件需提交审委会讨论,故尚未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审委会。

44、关于“纪律建设制度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并落实好纪律建设制度,根据省高院文件我院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根据《领导干部家访监督工作办法》突出四类重点家访对象,每年按计划开展家访,制定《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新提拔转岗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45、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警示教育,我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钟》廉政教育警示片及胡国运先进事迹视频,组织干警走进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重温红色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教育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学习胡国运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全院干警共撰写心得体会122篇。通过扎扎实实整改,我院干警强化政治当担,自觉做到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46、关于“案件线索处置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已完善信访举报、投诉件工作流程,认真查处举报件,并根据教育整顿安排成立案件线索查办专班,对交办线索认真核查。

(九)“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7、关于“未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支部委员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党建工作,明确党建工作重要性,讨论抓党建工作办法;三是支部在第一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强调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党员干警转变思想,克服重审判、轻党建的思想,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四是举办理论知识竞赛,以考促学、以赛促学,形成学理论讲理论用理论的浓厚氛围。全院党员干部都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48、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检查了第一季度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会议记录情况,对落实没到位的支部约谈了支部书记。二是支委会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也做好支部建设工作,党务工作人员全部换为正式党员,并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素质。通过整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方面

49、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在3月26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相关制度;二是政治部结合每周一学制度开展业务学习,在2月和3月都开展了人事方面制度学习,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政治部主任在提出党组会人事议题时注明需要回避的人员。

50、关于“人事任免讨论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启用人事任免专用记录本,并向区委组织部就如何规范记录人事任免讨论进行了专门学习,今年的记录均已按要求规范记录。

51、关于“选拔任用或调整干部有混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了全院在编干警是否还存在混编现象,经自查,其他人员不存在这种情况;二是今后严格执行人员分类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工作岗位时涉及身份转变的,报组织部门进行身份转变。

52、关于“聘用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区政府已同意面向社会招录55名聘用人员,相关招聘事宜正在进行。

53、关于“选人用人文书档案审核管理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组织部门联系,因区划调整,湾里组织部将档案移交红谷滩组织部后正在做档案专审工作,待专审完成后再去查阅档案;二是正在与组织部门沟通,核实全院在编干警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目前,我院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院将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以点带面,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对待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地推进整改。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拾遗补缺,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

2.深化巡察成果应用。我院党组将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共性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加强综合分析研究,通过举一反三、破立并举,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制度完善和责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整改转作风、提质效,提振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3.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巡察整改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激励全体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重新整装再出发,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主责主业改进作风、担当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762953;邮政信箱: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梅岭大道450号。

 

中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法院党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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