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廉洁南昌网 时间:2018-05-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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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委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巡察,并于11月27日向我委通报了专项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委党委高度重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经过全委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是经过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我们坚决对号入座、真抓真改、立行立改。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委随即召开委党委会、委主任办公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引导、教育全委上下正确看待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巡察组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全委各级干部端正态度、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主动认领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委党委班子全体成员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相关处室和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和要求,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深入落实整改工作。

2、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委党委积极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了3次委党委会、2次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研究制定了《中共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大类共44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单位,把整改责任牢牢压实到位,将整改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3、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委党委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在整改中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分工表》,将3个方面13个大类共44个问题进一步细化成120余条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间,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同时定期推进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的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目前,委党委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大类共44个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40个问题,还有1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3个问题需长期整改。通过整改,纠正违规使用资金128.41万元;建立完善各种制度19项;已问责处理6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3人,正在进一步对相关人员核实处理。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落实重要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了与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的联系,配合做好企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土地分割登记工作;并下到标准厂房项目建设现场,向企业及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现场指导企业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土地分割登记。二是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产业类资金拨付工作,助推我市产业加速发展。三是全力配合市金融办对为拟挂牌上市企业进行融资的机构给予奖补。四是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协助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办民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等政策措施。五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用地需求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对民营企业用地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并形成了初步调研意见。六是与我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主体市商务局进行了沟通,并将密切关注平台建设情况、协助牵头单位做好与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七是经我委积极推进,省工信委已批复建设江西省硅衬底半导体照明创新中心和江西省虚拟现实创新中心;同时加快品牌培育建设,组织47户企业参加2017年度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活动,其中10户企业获得对标管理提升计划和质量管理提升计划的深度辅导。

2、落实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起草了《南昌市工业强镇(乡、街道)评选办法》,明确了评选对象、评选指标、评选程序及表彰奖励标准,力争纳入南昌市工业发展考评体系,增强乡镇、街道发展工业的积极性。

3、推进工业发展作为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南昌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摸底工作,2017年全市新增规上企业218户。二是认真对照长沙、合肥等城市发展的先进经验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市工业总量相对落后的原因和加快发展的举措建议。

(二)依法履行职责有缺失方面

4、用足、用好、用巧政策方面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起草了《南昌市工信委政策措施网上发布规范》,在委网站上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将我委主导的政策措施和资金管理办法统一在专栏里发布。二是加快政策兑现。出台了《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资金兑现工作办法(暂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统一启动、完成一项即上报批复一项”的原则优化兑现流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发挥专家在项目审核中的专业性作用,切实提高项目审核效率;公开政策兑现进度,使兑现流程透明、进程公开;制定各条款兑现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策兑现督查机制,建好政策兑现台账,定期督查政策兑现进度;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政策兑现进度。三是提升政策吸引力。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酝酿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江中药谷核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10条政策措施》等产业政策。四是加强与上级政策对接力度。积极与省工信委、省国防科工办等省直部门联系,了解和掌握国家、省级出台的产业政策,如在我市重点推进的航空产业方面,整理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省各设区市购买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的暂行办法》《加快推进通航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充分利用上级产业政策措施,指导和帮助我市航空产业做强做大;装配式建筑产业方面,及时了解国内外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研究各地的扶持政策,完成了“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全景图”。

5、工业扶持政策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一是修订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重点扶持方向。二是已完成《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稿,将加大对工业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三是“两化融合”奖补资金方面,目前我市针对企业的两化融合资金主要来源于争取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四是严格落实国家基金政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自2014年已停止对生产企业实施补助,2016年2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7年4月已按国家要求取消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6、工业项目调度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推进项目动态管理,将一些进度停顿、滞缓的项目剔除出项目库,及时补入部分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即将开工的项目,并分行业、分级建立工业项目库,每月进行更新;制定了《2018年南昌市工业重大重点项目信息卡》,加强重大重点工业项目推进管理。二是完善重大重点工业项目调度机制,草拟了《南昌市工业重大项目推进办法》,设立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实地调研和问题分析,2017年6月赴县区(企业)察看了全市106个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2017年7月对全市23个重点推进工业项目实地调研、具体分析,形成了《关于我市工业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年9月陪同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重点推进工业项目;2017年12月对全市列入产业发展现场“三看”活动的21个工业项目组织了专家评审。

7、行政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南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调度和检查监督,督促执法人员增加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做到“禁现”范围内建设项目检查全覆盖;同时修改完善了《南昌市散预办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出台了《南昌市散预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切实从严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建立了《南昌市散预办行政执法项目跟踪表》,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法定程序及其时间节点都要接受法工委审查和监督;建立了《南昌市散预办执法记录仪管理规范》《南昌市散预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昌市散预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和《南昌市散预办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南昌市散预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偏差;请市法制办同志授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8、漏征专项基金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免征、缓征专项资金,包括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规定准予免征的项目,以及按照(洪府厅发[2013]3号)第六条和(洪府厅发[2015]14号)第五十条规定的准予缓征的项目。二是我市高新区、经开区和原桑海经开区以及湾里区等地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采取与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起打包捆绑的方式征收,而且自征自用,没有按省、市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上缴市本级财政,但事实上已经打包征收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三是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从2016年2月1日起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负责统一征收;另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随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一并取消,市散预办和市墙改办对于按规定缓征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做好管理台帐,并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审核的应缴专项资金数额予以补缴;同时市墙改办已与市规划局对接,落实具体漏征项目,对于缓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督促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三)服务发展大局意识不足方面

9、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本着集约、节约的原则,研究建设南昌市中小企业市县区服务体系窗口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云服务功能,以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机制,实现全市县区资源互补、服务联动;二是对各县区服务平台服务成效与建设工作予以年终考核,促动服务提升;三是拟向未入驻南昌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县区发出入驻邀请,设立县区办事咨询窗口或在线上开设相应服务窗口;四是计划在完成南昌市中小企业市县区服务体系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后,构建针对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盟,健全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南昌市企业精准帮扶APP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帮扶工作。二是逐步增加政企直通车各项功能,完善“企声通道”企业服务热线968871服务。三是分步骤推动全市所有县区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增开“政企直通车”功能。

11、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办公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各县区、开发区选取100户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产业代表性和增长潜力的骨干企业重点监测,全面掌握重点监测企业的运行动态。二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制度》,全面加强对我市重点工业县区、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测。

12、涉及“三单一网”专项资金清单梳理和日常运行不到位的问题。为规范网站专栏管理和运维,已将专项资金信息归集到委网站“财政信息”专栏予以公开,如《南昌市本级信息化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7年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在委网站“财政信息”专栏上公布,《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在委网站“政策法规和财政信息”专栏公布。

13、政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省政务网站和委网站对我委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删除,对所有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和完善;根据《南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框定市、县(区)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市、县(区)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二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江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委网站管理办法,并对委网站信息的完整性、信息发布时间的有效性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更新。

(四)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方面

14、对下属单位缺少有效监管的问题。一是健全法制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委属有执法权的单位按照所执行法律的要求,制定、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目录清单,做到案件调查、取证、送达、听证、立案、处罚程序明确,执法规范,公开及时,目前委属有执法权的单位已将各自制定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目录清单上报备案。为保证行政执法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各执法单位每半年对执行三项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年7月、12月对其进行专项抽查;同期还将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评查。二是建立了《南昌市工信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情况检查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和强化对委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资产经营管理。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做好委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考核促进党务工作;与委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市工信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强化了委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促进了“一岗双责”真正落实到位;制定了《市工信委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委属单位的作风建设实施有效监管。

(五)重业务轻党建,党组织地位作用弱化方面

15、委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委党委议事日程,印发了《南昌市工信委2017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将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二是及时传达上级下发的党建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南昌市工信委2017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计划表》,推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三是组织了一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委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

16、委党委履行党建工作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两学一做”学习交流,对委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做到多交流、常提醒、勤督导,加强了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制定本单位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党建工作事项及时在委党委会上研究、通报。三是召集了换届程序不规范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培训,完善相关程序;其中市工业职工中专、市第二工业职工中专作为职能弱化事业单位已经被撤销,我委正在制定改革方案,待方案出台后,将按照方案要求理顺这2个单位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时将4个委属企业党支部优化调整为2个。四是下发了《关于执行党费收缴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党费收缴工作程序和规定,并通过张贴的方式对2017年委系统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

(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17、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积极对接市委宣传部,全面了解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及目标要求,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本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二是委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每次专题学习会,定期听取中心组学习情况汇报,深入研究理论学习中的重大问题。

18、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对即将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已按要求向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工信委、服务对象等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下一步将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整改公示等工作。二是委党委专门就党员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部署和强调,2017年委领导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并带头上党课。

1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学习和教育,要求机关各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制订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和《南昌市工信委2017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计划表》,以及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安排表,并抓好落实。三是“三会一课”记录本实行专本专用、专人负责,并将如何规范“三会一课”记录纳入党务工作者培训内容。

20、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2017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前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内容和程序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委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时,从“程序、时间、质量”三个方面确保做到谈开谈透;同时印发了《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实施方案》《对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工作方案》,2017年委班子成员开展家访监督共计59人次、开展纪律建设“四必谈”共计44人次。

(七)选人用人存在不足方面

21、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的问题。完善了委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一是严把资格条件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岗位和数量。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凡是新提拔任职的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深入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表现、特点和不足,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四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党委会上逐个汇报考察情况,由委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并票决。坚持任职前公示制度,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执行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制度,任职试用期满后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2、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委党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在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一是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全面了解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主动配合、支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坚持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印发了《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实施方案》《对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工作方案》《市工信委开展纪律建设“四必谈”工作安排》等文件。三是坚持加强纪检监督。与派驻纪检组经常沟通情况,在委党委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前,坚持征求派驻纪检组的意见,认真把好“事前监督”关,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四是坚持完善领导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凡讨论干部任免均遵循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杜绝“一言堂”,并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五是坚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增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选拔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清楚,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

2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不多的问题。超编单位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前,将不再新进人员,严格执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到龄退休手续。鉴于超编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委将积极协调市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在职能相近的单位进行人员分流。2017年,我委通过自然退休、系统内交流、调出等方式消化超编人数3人,超职数人员2人,今后将继续通过这些举措,逐步解决超编超职数和岗编分离问题。

(八)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24、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文件精神和相关部署不实的问题。一是委党委全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3次。年初制定了《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17年度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项目化推进表》,年末制定了《关于做好委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到了管党治党与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压紧、级级压实,委党委书记与委班子成员、委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市工信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强化了委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与委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促进了“一岗双责”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制定了《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工信委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落实“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工作方案》《市工信委移风易俗行为准则》,学习了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向每位党员干部发放了《市纪委致全市党员干部的公开信》《南昌市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家风”倡导移风易俗倡议书》,党支部与党员签订了“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承诺书、《南昌市党员干部婚事新办承诺书》《南昌市党员干部丧事简办承诺书》。2017年共有3名党员干部提交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没有违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工信委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板报等途径开展了宣传工作,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2017年,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合计11次。五是在春节、国庆节等7个法定节日前夕,向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干部职工发送提醒信息,要求大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委机关纪委在节日期间对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7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情况。节后均填写了《南昌市节日廉情情况监督公示表》并予以公示。六是印发了《市工信委2017年“红包”治理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2017年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治理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对“红包”“违插”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作出了周密部署。全年没有发现违规收“红包”和“违插”现象。

25、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机制,印发了《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实施方案》《对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工作方案》。委班子成员对委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题调研7次。2017年,委党委书记对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家访监督纪律建设“四必谈”。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日常考勤和请(休)假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在各办公室门口设置去向告知牌,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并不定期对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察访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26、执纪问责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加强问责力度,派驻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委下属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的私车公养问题,委党委对所涉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3人,并责成相关委属单位对上述违纪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27、重点岗位监督与风险防控措施不细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委领导及全体在职人员排查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报委机关纪委存档。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方面

28、下属单位违规发放2015年度综治奖金的问题。已责令涉事的委属单位将违规发放的奖金追回。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强化管理监督,发现违规发放现象,严肃处理。

29、下属单位超标准发放取暖费的问题。已责令涉事的委属单位将超标部分取暖费追回。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强化管理监督,发现违规发放现象,严肃处理。

30、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机关工会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福利。每年向党委会汇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并在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31、公车管理、油卡管理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一是收回所有公务油卡,对已发生的加油费,责成加油人现金退款。二是已于2017年6月28日对公务车加油卡办理了清户退款手续。

(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

32、项目申报程序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1月8日,我委会同新建区工信委赴新建区铁河乡人民政府,对该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复核,新建区工信委认为该项目真实有效,同意其申报市本级信息化专项资金,并在申报材料初审意见栏中盖章确认。

3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建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制度。二是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已指定专人负责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三是为加强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待市财政资金下达到企业后,专门下发通知,对上年度已获扶持的初创型小微企业相关财务指标和专项资金满意度进行备案。

(十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作风不实、履责缺失方面

34、南昌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的问题。一是多次组织市信息资源中心全体成员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学习,以熟知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定;成立市信息资源中心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报告制度,以确保招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杜绝出现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二是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强化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完善项目中期关键点督查制度、开展项目后期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做到科学化决策、规范化操作、专业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三是本着“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事情”原则,请了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与施工方进行了重新决算,对最终核定所付金额多出部分,施工方已在办理退款手续。

35、个别下属单位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的问题。市广电中专校领导深刻反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履责;夯实工作作风,加强调研,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有计划性、前瞻性;组织校采购办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政府采购制度、方案、操作流程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培训工作,主动规避风险;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校领导严格履责,坚决杜绝工程拆解行为。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36、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完善了《南昌市工信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控制费用标准和配餐人员;同时严格规范财务报支行为,按照三单合一报销的原则予以报销。

37、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问题。市广电中专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力度,严格控制现金流,2017年3月已整改为使用银行卡发放外聘教师讲课费;对学校出纳进行教育谈话,并购买了现金保险柜,杜绝违规隐患,增强防范意识。

38、下属单位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广电中专与南昌中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学校樟树挖掘、运输、装车等工作的补充协议;与江西凤凰山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清理树木合同补充说明,对学校樟树挖掘、运输、装车等工作条款进行删除;同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十三)资产处置、经营管理不合规方面

39、下属企业股东权利不明晰的问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积极与相关股东进行沟通,告知目前的整改需要,得到股东的理解;与已将股本金贷回的股东协商,要求他们在未归还股本金的情况下,自愿放弃在南昌市个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并出具承诺函;已于2017年8月停止对相关股东发放工资,并要求相关股东承诺不再在南昌市个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一切工资及其他报酬。

40、对外投资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因工商办理有时效要求,相关审批手续未能齐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补充完善增资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41、未及时与下属中介机构脱钩的问题。2017年6月22日,市节能中心已将市节能评估事务所注销。

本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市委巡察办(电话:83885166)或市工信委机关党委(电话:83884107)。

 

中共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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