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民和镇党委开展了集中巡察,2019年3月8日向民和镇党委反馈了巡察结果。民和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针对学习宣传不深入,思想认识不够高的问题
民和镇明确了党委每季度组织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总书记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精神、省市县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制度,通过强化组织学习,提高干部思想认识。
(二)针对党委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攻坚克难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1.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一是调整了民和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调整,落实了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负责人,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二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如:新增了捉牛岗棉纺织有限公司扶贫车间。安排镇党群书记李席亮同志负责旺坊村挂点指导,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提升扶贫产业防范风险的能力,针对旺坊村产业扶贫项目,民和镇采取对外进行承包的方式,确保该项目可以盈利;三是每月召开业务培训,强化思想教育,实现镇村两级扶贫队伍的稳定,确保扶贫人员充足、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
2.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党委统领作用,对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党委书记晁兴华同志为组长的领导机制,同时多次在党委会议上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在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强化工作合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一方面强化辖区内各派出所、镇纪委、镇扫黑办等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每月至少一次联席会的联动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通过发建议函的方式将线索以及反馈情况及时共享;三是镇扫黑办完善自身台账资料,一方面加强对村(社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完善台账的指导,在每月综治例会上对扫黑除恶相关台账内容情况进行讲解和说明。另一方面联合镇纪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经进行了两次专项督查,同时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社区)督促其整改到位;四是进一步宣传发动,组织入户宣传,3月初下发宣传单6万份到48个基层单位。在交通要道设置广告牌,在各村、社区设置永久性标语,畅通群众举报途径,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创新了宣传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民和镇拥有季艺力志愿者党支部这一独特优势,积极摸索“志愿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模式,由社区以及季艺力志愿团队主办,镇社区办、团委、扫黑办承办,于4月13日、14日、15日、28日,分别在华润万家超市门口、天虹门口、县政府广场、腾飞公园开展了4次扫黑除恶大型专项宣传活动。
3.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镇党委已经于2019年5月25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镇纪委目前对机关进行了8次作风督查,并对督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对6名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另一方面,镇纪委充分利用周一例会等相关会议进行作风提醒,通报相关违规违纪案例,不断给全镇干部敲警钟。
二、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有差距,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方面
(一)针对工作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1.针对村干部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对贫困户家境不了解的情况。一方面建立了民和镇村两委干部帮扶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管驻村责任,明确镇干部、村干部对接帮扶责任,确保帮扶责任到人。另一方面由驻村第一书记对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扶贫业务培训,增强了村干部扶贫工作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2.针对贫困户没有享受相关政策、信息错误等情况。对贫困户享受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了政策落实情况摸排台账,对贫困户该享受的政策没有享受的情况及时进行了改正,如残疾人政策等。
3.针对镇党委对贫困户精准退出把关不严的情况。严格按照年度脱贫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脱贫户精准脱贫。对于脱贫政策不高的,通过跟踪帮扶,在扶贫政策上进一步倾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4.扫黑除恶方面的情况。一是2019年3月份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在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党委书记总负责,镇长抓具体工作,各村(社区)党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治保主任为联络员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将党建口、宣传口、纪检、各派出所、镇政法办等多个部门共同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划清责任,凝聚多部门合力。二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会议。同时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划分,按照自己所分管的部门以及所驻村(社区)严抓干部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学习教育以及具体工作落实。三是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问题线索及相关工作,镇扫黑办严格村(社区)相关台帐要求,如:上交的线索摸排表要真实详细,同时对各类台账做好建档分类,制定目录等。
(二)针对扶贫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规划统筹不够,存在举债建设的情况。党委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统筹规划扶贫项目,提前做好项目预算和预案等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合理,杜绝举债建设的发生。
2.针对工程招标不严密不规范的情况。一是已将相关问题上报县纪委共同深查问题,待调查清楚后,镇纪委将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将项目招投标发包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保规范,杜绝违规招标,规范项目招标程序。
3.针对合作社运行指导监管不力的情况。一是找准亏损的原因,摸清合作社股民情况,落实合作社股份股权固化,股权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二是严格落实合作社资金管理,对合作社财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清单;三是农经站安排专人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纪委对合作社财务进行监管,不定期进行账目审查。
4.针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大额金额支付白条入账的情况,堵住资金使用漏洞。
5.针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目前县纪委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民和镇纪委积极配合县纪委的调查,待县纪委调查清楚后,镇纪委将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违纪款项进行追回。
(三)针对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宽松软的问题
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突出问题深查细究,镇纪委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
三、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差距,存在监督执纪不深不细不严的问题”方面
(一)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村(社区)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严格落实村(社区)监督员培训例会制度,严密监督执纪网络;二是坚持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制,镇纪委下达督办单,由班子成员负责,第一书记具体落实。
(二)针对日常监督跟进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对全镇48个单位的举报箱、资料台帐等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其限时进行整改并开展回头看;二是加强与镇扫黑办的联系,对扫黑除恶的线索及时掌握,同时每月积极参加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三)针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了“三专两兼”要求,镇党委、镇纪委对纪委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安排了3名专职干部,3名兼职干部,加大了监督执纪工作力度。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方面
(一)针对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
一方面结合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进行了重新制定,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在具体措施、任务分解等方面进行细化,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对各村居委会报方案、报总结不再作要求,切实减轻村居委会的工作负担。
(二)针对官僚主义庸作为的问题
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讨论,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合情的决策部署,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应对,积极作为。
(三)针对不敢担当怕作为的问题
严格按照《进贤县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置;落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镇党委给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担当精神。
(四)针对拖拖拉拉慢作为的问题
在征地拆迁、安置失地村民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正在积极与县委、县政府进行协商沟通,若县委、县政府明确了妥善解决失地村民合理诉求的办法,民和镇党委、政府必将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民和镇监督电话:(0791)82268169;地址:进贤县民和镇民和路1号;邮政编码:331700。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0791)83881321。
中共进贤县民和镇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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