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日至4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开展了巡察。5月4日,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6月7日,巡察组到市林业局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督导。其后,根据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林业局党委陆续向其报送了巡察整改方案和相关整改材料。9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到市林业局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验收。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3大块9个方面的22个具体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说立行、全面整改。目前,反馈的“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大方面九类主要问题均已全面进行了整改,完成了阶段性目标。同时,本着举一反三、着眼长远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并移交给本单位倾向性问题22个,目前完成整改22个。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相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0条;处理人员共18人,其中约谈4人次,函询8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立案3人(其中行政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全部为免职处理),移送司法0人,其他措施0人。
二、主要特点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和反馈的意见,既把它当作是对个人、党委和系统全面建设的一次体检、一次集中会诊,又把它作为一次警醒个人、提升班子、规范系统全面建设的良机来对待。为确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林业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和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单位)牵头,全系统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设立了市林业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了《市林业局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分工表》,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要达到的效果。建立了协调督导平台,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狠抓整改落实。林业局党委把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既在点上抓具体整改事项和具体责任人,又从面上抓全面从严治党、作风教育整治的落实。一是坚持对账销号。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做好整改计划,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二是坚持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局整改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集中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坚持每周调度一次整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对一些重要整改事项跟踪调度,深入部分下属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局党委书记、局长付新灿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督促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到位。为扎实推进恒湖、五星两场的巡察整改工作,市林业局专门成立了由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军虎、副局长胡明分别任组长的核查维稳组和研究发展组,对两场的整改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指导、督查。三是坚持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此次反馈的意见,一次性、一时性的较少,更多的还是关系到制度性、长久性的问题,为使个人、局党委和局系统能长期性的坚持和落实,局党委从制度机制入手,修订、完善了包括《南昌市林业局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南昌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南昌市林业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南昌市林业局接待用餐制度》、《南昌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党委学习制度、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行政审批双人负责制等10个规章制度,真正实现了用制度来管人管事。
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思想上重视不够、教育上警示不力、分工上责任不明等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作风建设重视不够、氛围不浓等问题。市林业局在召开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争做合格党员”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洪林直机党[2017]2号),切实开展“四个一”学习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发放一张党员随身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党委书记、局长付新灿从加强自身学习,转变作风,做合格党员的角度亲自讲授了一次党课,一些局属单位一把手也以身作则讲授了党课。局机关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了一次主题为“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生活会。制作并给全体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发放了《市林业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六必知”》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责笔记本》,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切实抓好从严治党、作风建设相关内容的个人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大力营造干部作风教育整治的浓厚氛围。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作风建设局党委对下属单位只是原则要求,没有真抓细查的问题。局党委印发了《南昌市林业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的实施方案》(洪林党纪〔2017〕9号),以党委班子成员为组长组成了8个调研组,在3至4月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开展调研座谈、深入基层走访、开展提醒约谈”等形式对局下属12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活动,调研内容主要为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情况;落实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各单位在“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庸懒散虚”、基层“微腐败”、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领导干部严守“六大纪律”,以及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方面。
此项调研履责约谈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付新灿同志负总责,对各个调研组履责约谈情况做总体调度,适时开展对各调研组长和各单位一把手的谈话工作。此项工作市林业局党委共开展履责约谈31人次,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次,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21人次。谈话内容包括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层党建、工作纪律、项目管理、业务工作开展等诸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
同时局党委还出台了《南昌市林业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洪林党纪〔2017〕13号),希望通过督促自查、日常督查、重点检查、社会监督等四种方式,力争实现对全系统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在作风教育整治方面的常态监督,真正做到真抓细管。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作风建设机关业务处室没有查摆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等问题。按照市林业局作风教育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干部作风“庸懒散虚”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印发了《市林业局干部作风“慵懒散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洪林〔2017〕16号),积极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开展自纠自查,查摆作风教育整治相关问题,填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效果清单。同时结合局党委班子履责约谈工作,对各调研组在局属各单位调研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的各项举措在全系统落到实处。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近年来全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较为频繁,林业局党委没有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没有引导党员干部痛定思痛的问题。局党委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收看《镜鉴-一个才子的腐败之路》等警示教育片,组织有关单位到南昌市警校参观市公安局廉政警示教育馆。印发了《南昌市林业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计划》(洪林党纪〔2017〕11号),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中,定期召开集中学习。每次召开党委会前,都会学习近期发生的廉政警示案例,同时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活动,在全系统内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分工上责任不明的问题。局党委通过逐一谈心的方式,充分征求了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进一步理清了工作脉络,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不扎实,简政放权没有真正到位,重大项目推进不力,创新思维不够,项目推进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没有激活等问题。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非国家、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权限内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两事项没有完全落实一审一核审批规定的问题。问题发现后局行政审批处立即进行了检查整改,从3月9日起全面落实洪府发[2014]35号文件及行政审批有关规定,凡一审一核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做到窗口受理,窗口办结,不再报送局分管领导审批,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针对巡察组指出的18个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图在江西政务网未公开的问题。问题发现后局行政审批处当即与网站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对审批流程图格式进行了修改录入,3月30日这18个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图已在江西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开;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审批环节操作不够规范,部分审批案卷内的受理通知书和决定书没有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问题。问题发现后局行政审批处立即对相关审批事项进行了完善手续,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为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局审批处分别于6月8日、6月16日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行政执法手册》第三章、《行政审批各项制度》等内容,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好审批的各个环节,落实审批操作程序规范双人负责制,一人审核,一人把关,杜绝审批操作程序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重大项目推进不力,项目推进机制没有真正建立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成立南昌市林业局工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方案》,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业局工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系统工程项目工作,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建设实施、工程进度与质量、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负总责;制定了《南昌市林业局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局属单位须报批、报告、报备的项目进行了分类明确,对项目申报、招投标、资金使用、监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以及实施项目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问责制度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二是要求局属恒湖、五星两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三是指导局属恒湖、五星两场制定完善了自建(小型)项目管理办法,之后恒湖垦殖场130万的增减挂钩附属工程以及五星垦殖场集镇建设两个场自建项目都按要求报告了市林业局,市林业局经研究对两个项目分别进行了批复和备案。四是针对瑶北至鲤鱼洲公路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市林业局、五星垦殖场分别成立了该项目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就项目土地调规迟迟不能落实的问题,我局专门于3月22日致函南昌县人民政府要求其督促县国土部门加快办理;就项目规划选址的批复问题,市林业局、五星垦殖场已多次与市规划部门协调沟通,当前由于五星垦殖场成建制划归高新开发区,相关工作正在移交当中。五是针对恒湖垦殖场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由于未按要求实现开工致使资金被收回的问题,市林业局党委已实行问责,对恒湖垦殖场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场分管领导已经立案并进行行政警告处理,恒湖垦殖场2016年430户的垦区危房改造任务已在5月17日完成招投标,6月底已实现全面开工。六是针对五星垦殖场“清华、北大江西分校旧址陈列馆项目建设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五星垦殖场在查清原因的同时,于5月份重新制订和完善了项目申报、资金管理、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监督追责等一系列制度,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林业工作创新思维不够,林业产值和周边省会城市差距明显等问题。我们一是草拟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二是组织了相关单位、企业人员对本市雁鸭、蛇类养殖场进行考察调研,了解本市野生动物繁育企业生产、销售现状。三是积极与省协会、其他市县协会沟通交流了行业服务情况,预备成立各养殖领域专业委员会,以承担对行业各自领域养殖企业业务技术指导和行业信息交流。四是到安义县东阳镇蓝莓基地、江西锦茂园林基地、江西林涛公司、黄洲镇产权交易中心等地进行了走访调研,并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反馈意见和建议。五是基本完成了全市森林风景资源调查数据采集和数字化建模工作初稿。此项工作完成后可全面掌握我市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风景资源情况,为全市森林旅游产业的开发利用奠定基础。通过上述举措,积极探索林业产业发展之路。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没有激活,“官多兵少”,忙闲不均,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的问题。我们一是落实工作汇报制度,我局已开始实行周例会、季度工作汇报会等制度,通过定期听取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下步工作打算,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机关干部实行轮岗,为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我们制定了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轮岗方案,方案获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我们结合此次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对局机关部分处室包括处长、工作人员在内进行了岗位轮岗,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想事干事的信心。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开办了“现代林业发展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林业干部岗位技能,组织干部参观了731部队遗址和第四野战军指挥部旧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干部爱岗敬业热情,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三)关于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没有长计划短安排,“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等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内组织生活没有长计划短安排,党内组织生活方面比较随意,51个党支部的工作资料,有31个没有计划安排的问题。我们在全系统开展星级支部创建活动,印发了《南昌市林业局党组织“星级支部”创建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洪林直机党〔2017〕7号),针对全系统大多数党支部都在局属恒湖垦殖场和五星垦殖场的实际情况,我们督促两个垦殖场分别制定了当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推进表,并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完善相关资料,要求各党支部在每月党员活动日时,要结合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局属两个垦殖场大多数党支部开的会少,内容单一,党小组活动缺失的问题。我们印发了《市林业局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分别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小组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恒湖垦殖场通过创建星级支部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全场47个党支部,今年有4个申报创建5星级党支部,6个申报创建4星党支部,其他37个申报创建3星级党支部;五星垦殖场在开展星级支部创建的同时,建立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在季度末上报下一季度“三会一课”活动安排,并在季度初公示上一季度“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时间及内容。全局88个党支部,巡察工作开展前只有3个党支部设立了9个党小组,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改,当前共设党小组160个,明确了各党小组组长、党员人数及工作职责,为今后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问题。为了保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林业局机关支部制定了计划安排,确保每位局领导都能充分参与到所在党小组的小组活动中,局领导民主生活会也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开展。局属垦殖场实行了党组织生活签到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进行全场通报,同时落实了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得力,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较差,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差距较大的问题。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局属企业党组织班子建设,督促两个局属垦殖场制定完善了《场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机构,督促局属党组织配齐了支部委员,强化了支部班子力量。恒湖垦殖场对支部班子不健全的进行了合并(东江分场饭湖集体大队党支部现已合并到东江分场直属党支部);五星垦殖场在各党支部均设立了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生活委员。三是制定了《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全系统党务工作整体水平。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五星垦殖场67名在外党员2016年未经认真的调查分析,就将他们一律定为基本合格党员呈报上级组织的问题。五星垦殖场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落实四个一制度,即每月有联系、每季交党费、每半年有汇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党员活动,利用电话、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到每位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2016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67位在外党员已于2017年4月份来场参加了各自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局机关党务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根据巡察组的意见,我们在进行仔细甄选后,将局机关造林处副处长作为专职党务工作者充实到局机关党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差距较大,一些基层党组织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两个垦殖场信访问题严重,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我们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在巩固去年教育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教育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局属各级党组织的群众观念。二是通过局党委班子示范引领,带动局系统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我们正在开展局领导班子基层调研活动,要求每位局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0天。三是督促局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目前局属垦殖场已要求场领导每周至少1次深入分场、大队、田间地头了解职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同时针对历年来积压的信访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梳理,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五)关于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岗位廉能风险方案措施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提醒不够,对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部门廉能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不全,2012年机关处室只有监察室、农垦处制定的比较具体,其余的都没有落实的问题。我们根据《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分别从职权目录、单位主要工作流程图、岗位工作职责、岗位风险点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风险廉能防范机制。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每年营造林秋季验收廉能风险高,缺乏制约性强、防范效果好的办法的问题。为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进营造林工程秋季验收制度化,我们已经通过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全市2017年营造林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质量督查,其结果将作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
3、针对巡察组指出局属有关单位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首先,我们已经要求局属单位,尤其是垦殖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情况必须向局党委报告。其次,我们已经建立了季度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各单位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推进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第三,督促局属单位建立完善公开、公示相关制度。目前局属垦殖场已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提醒不够等问题。5月份局党委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开展了一次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活动,每位班子成员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进一步统一了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监督提醒、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共识。同时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我们已经通过认真审定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和互相批评意见等方式加强会前准备,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五星垦殖场红井村选举换届和恒湖垦殖场个别场带村存在集体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我们一是督促五星垦殖场开展红井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出于地缘考虑,目前五星垦殖场计划与南昌县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预计在2017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红井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当前五星垦殖场成建制划归高新开发区,相关工作将由高新开发区接手。二是责成五星垦殖场督导红井村建立村委会财务、政务公开制度,红井村已于2017年3月24日进行了村财(政)务公开。三是要求五星垦殖场将按照正规建制村的标准,设置村委会工作人员,目前红井村委会干部已重新设定为5人。四是要求恒湖垦殖场严肃处理场带村中存在的集体土地管理不规范问题,目前已对相关涉事垦殖场干部进行了免职、党内警告等处分。
(六)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有的同志少报房产,有的同志未报兼职情况的问题。
目前我们已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完善和补报了相关人员的个人事项,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七)关于局党委班子成员接二连三出问题,局党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政规定学习不认真,领会不深刻,抓的不紧,执行不严的问题。
局党委一是明确了每次召开党委会前,要组织班子成员对近期上级部门通报的廉政警示案例、上级领导作出的指示精神等进行集中讨论学习,交流心得,做到入脑入心,相互提醒。二是出台了《市林业局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洪林党纪〔2017〕12号),明确了局党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责任内容,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推进制度建设落到实处,让全体班子成员时刻牢记廉政职责,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领讲廉政党课制度,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在七一建党纪念日之前,都在分管的单位或所在的党小组,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讲授了一堂党课。局属单位部分负责人也主动在所在党支部讲授了党课。
(八)关于局属单位有的党员干部不按规定办事,有的局属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主观意识淡薄,存在认识上的盲区的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接待用餐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我们已于5月中旬出台了《南昌市林业局接待用餐制度》,明确接待标准,做到事前有预算,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齐全,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杜绝自签自报现象。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本质上还是主要领导说了算的问题。我们对原来的《南昌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正,进一步强化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明文规定,并下发到局属各单位,要求严格参照执行。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6年11月份林业局下属林木良种站在一次公务接待中,既安排了午餐,还赠送了土特产,存在认识盲区的问题。
市林业局派驻纪检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关涉事人员已受党内警告处分。为进一步消除党员干部认识上的盲区,我们制作了《南昌市林业局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手册》,做了案例选编,将党员干部“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约束性规范进行梳理说明,并做到人手一册。
(九)关于两个垦殖场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众多,一定程度上显示基层干部脱离群众与民争利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1、针对原五星垦殖场相关部门负责人给群众办证乱收费的问题。五星垦殖场已将相关责任人免职,违规收取费用已全部退回交款人。
2、针对恒湖垦殖场土管办利用给群众开无房证明违规收取资料查询费的问题。恒湖垦殖场已对原土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全场通报批评,所收费用已全部退回交款人。
3、针对恒湖垦殖场个别场带村存在的集体土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恒湖垦殖场已免去相关负责人职务。
4、督导局属垦殖场按照《南昌市林业局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针对垦殖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审批、基层执法、监管、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等,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此项工作正严格按照方案部署稳步开展。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不能说大功告成,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的、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解决,一些整改落实工作还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全市林业农垦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决。
(三)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下去,使改进作风由外在推动、纪律约束向内在需求、自我约束转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压实责任和问责追究并重,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工作力度,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
巡察工作联系方式:市委第六巡察组18170035063;市林业局巡察整改办公室 0791-83986567。
中共南昌市林业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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