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至4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巡察,并于5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原则,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经过全委上下共同努力,市委第一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是经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代表的是市委的精神。我们认理认帐,认改认干。巡察意见反馈后,委里先后召开了委党组会、委务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求,教育引导委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巡察组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委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为做好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委党组高度重视,承担起了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了6次委党组会、2次委主任办公会,1次委务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小飞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处室)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将反馈的3个方面21项倾向性问题细化为62条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把整改责任牢牢压实到位,把整改动力层层传导到位,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三)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委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从严治党的落实。委整改领导小组对照“整改任务表”,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定期推进部署,先后4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的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3个方面21项倾向性问题共62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倾向性问题整改中,共纠正违规资金30.88万元,其中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29.2万元;问责处理共1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通报批评1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免职1人次、约谈4人次。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的问题。
一是围绕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这一主题,分别于3月24日、5月19日、6月30日在全委党员干部中进行了三堂党课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二是以近些年来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发生的胡国杰、吴官华和柳华案件问题为反面教材,采取干部职工大会和“三会一课”的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的警示教育,并撰写了心得体会,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律法规意识。三是结合“廉洁文明家风 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7月17日下发了《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家访监督的工作方案》,分三个层次,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开展了家访活动。截止目前,委里对副县级领导干部家访了3人次,对单位(处室)负责人家访了8人次,对一般干部职工家访了6人次。四是以深刻汲取柳华违法违纪教训为主题,委党组在6月11日专门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着重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一岗双责”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方面进行了问题查找、党性分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和“敲钟拉袖”的效果。
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2月23日,采取了以签字背书的形式,组织自上而下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2月23日,下发了《市发改委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3月22日下发了《市发改委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任责任履责约谈的工作方案》,从三个层面梳理出了责任清单,完成了三个下属单位的履责约谈工作。三是落实“四必谈”要求,5月26日下发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方式,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四是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关于执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打折扣,“小金库”清理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2月15日,投资公司聘请了专业审计机构对投资公司“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并按审计意见整改到位。二是6月10日,信息中心聘请了专业审计机构对信息中心“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并按审计意见整改到位。三是6月10日下发了《市发改委财务资金内部审计制度》和《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指出了问题,并要求其7月12日前整改到位。
4、关于执行力不强,行政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市本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南昌市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目录》(市本级19个单位88个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于7月28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通过,并于8月15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联合审批目录的通知》。二是建立了委OA办公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横向联通监管制度,实现了各业务处室与窗口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做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严格落实了限时办理、全程监管、公开透明、核查追责监管制度。三是合并了我委不同处室审批流程,6月8日下发了《南昌市发改委第三方机构评审操作细则(暂行)》对我委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评审进行了合并,减少项目单位在我委的审批流程。
5、关于规矩意识淡薄,违规审批问题严重的问题
一是从4月份开始,我委受理的调整概算项目严格按照《南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试行办法》(洪府发【2011】17号)规定进行审批。二是6月1日制定了《初步审查及概算审批工作内部流程》,规范了内部审批流程。三是5月16日,我委会同了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联合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废止《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请示,7月28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同意取消《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办理环节,并于8月2日以市发改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取消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办理环节的通知》。7月25日,我委联合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法制办等14家部门下发了《关于取消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不再执行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是从4月份开始,对需经我委备案审批项目的节能评估进行的评审会,进行了派人参加,加强现场监管。同时对需经我委备案审批所有项目的可研、初设及概算等评审会,业务处室也已派人参加,进行现场监管。五是5月8日对58个资料不全的节能评审项目资料按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同时向三家评审机构发送了《关于请予支持完善节能评审工作的函》,要求在出具评审意见时明确评审专家的专业方向,并已函复我委,表示同意支持。
6、关于履行对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招投标监管操作流程,对市重大重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等工作流程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优化,并将相关制度上墙公布,建立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投标,我委在6月底已与省发改委协调好,在8月份开始使用省发改委已投入运行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月20日我委邀请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围绕如何使用管理电子交易平台对我市重大重点项目部分招投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单位和我委重点办工作人员等人员进行了培训了解掌握使用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学习,5月18日制定了《市发改委重点办招投标监管业务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时间、方法、组织分工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实现了业务学习常态化。
7、关于一些服务性项目经费拨付随意,操作程序违规的问题
一是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将所有专项资金统一纳入委办公室管理,包括专项资金的申请、作用和预决算。二是6月30日下发了《市发改委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委办公室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预决算进行规范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进行党组研究,做到了事前集体讨论决策,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8、关于课题项目制作单位的确定不经过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了《市发改委课题、项目实施主体采购办法》,规范课题、项目经费使用管理。二是委所有课题、项目实施主体的采购,统一由委采购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9、关于对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稽查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委党组在5月10日召开了党组会,对不能正常履行稽察工作的同志的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3月22日,下达了《南昌市2017年稽察项目名单》,开展了两轮稽察。三是配合国家、省发改委做好了我市2015年中央预算内项目执行情况稽察工作。
10、关于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严格要求各市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二是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投标,我委在6月底已与省发改委协调好,在8月份开始使用省发改委已投入运行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7月20日我委邀请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围绕如何使用管理电子交易平台对我市重大重点项目部分招投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单位和我委重点办工作人员等人员进行了培训了解掌握使用电子化招投标工作。
11、关于市发改委系统内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讨论了《市发改委2017年度机关党的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后在5月12日下发到各支部贯彻落实。二是利用委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纳入自动化办公OA系统,进行提醒、亮红灯、消号全过程管理。三是严格了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的要求,委领导张小飞主任、雷进先组长分别在6月份、3月份为党员上了党课。四是坚持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市发改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履责约谈和家访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了每周有党日活动。三是在“七一”前夕开展了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并进行了通报表彰。四是结合半年总结,对所属党支部落实党组织生活及“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
13、关于基层党政班子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6月13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恳请配齐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请示》,申请理顺和配齐市经济信息中心、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市经济研究中心三个单位的班子队伍。二是按组织程序要求成立了市打核办党支部和市经研中心党支部,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同时对委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进行了增补,党小组组长进行了调整,健全了基层党组织。
14、关于廉能风险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5月8日修订下发了《市发改委党组会议制度》、《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市发改委委务会会议制度》和《市发改委处(室)务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决策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加强了人财物的监督管控。二是完成了对全委在编人员任职情况的全面梳理,并6月21日已向市委组织部当面沟通了委机关干部启动岗位轮换的工作,9月15日召开了委党组会对干部职工轮岗事宜进行动议。三是5月23日下发了《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针对风险情况制定了防控措施。
15、关于违反规定任意借用企业人员的问题
一是6月8日下发了《关于按时限清退从企业借用人员的通知》,5名从企业借用的工作人员已于6月中旬全部清退到位。二是6月9日修订下发了《市发改委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得从企业借用工作人员。
16、关于用信任和同情代替了监督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了《市发改委党组会议制度》、《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市发改委委务会会议制度》和《市发改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行为,加强了相互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结合履责约谈、谈心谈话和家访工作,进行了拉袖提醒。
17、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
以委主任办公会的形式,再次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填报工作进行强调和要求。
18、关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一是2月15日,投资公司聘请了专业审计机构对投资公司“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并按审计意见整改到位。二是6月10日,信息中心聘请了专业审计机构对信息中心“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并按审计意见整改到位。三是6月10日下发了《市发改委财务资金内部审计制度》和《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指出了问题,并要求其7月12日前整改到位。
19、关于违规转嫁支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和报销渠道。二是6月1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规范了财务管理,明确了不能报销本单位以外费用开支。三是6月中旬清退了委领导办公室打扫卫生人员,由委领导个人自行负责卫生。
20、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资金的问题
一是6月6日向市财政报送了《关于申请拨付行政经费的函》,对给政策不给资金的资金缺口问题提出了资金拨付申请。二是5月18日下发了《市发改委关于“四走一转”调研课题经费追缴方案的通知》,成立了资金追缴领导小组,对2014年发放的“四走一转”课题经费进行了追缴。三是6月30日下发了《市发改委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委办公室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预决算进行规范管理。四是6月29日下发了《市发改委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调研工作的开展和调研经费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21、关于下属单位市投资公司违规购买卡的问题
市投资公司与市残联协调后,市残联于5月9日将1.68万元购物卡款已退回到市投资公司帐户上。
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委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阶段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发改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委党组坚持抓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全市“作风大转变”整治活动,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上级批准后实施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严格执行,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规范完善,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南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791--83885166
南昌市发改委巡察整改监督联系方式:0791--83883652
中共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党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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