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着力解决政治站位高度不够,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党组自身加强学习。坚持实施每月1次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从而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分层次组织学习。局党组通过多种形式,分层级组织全市宗教系统、市级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信教群众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志调研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2019年11月召开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项研讨会,进一步交流学习体会。
2.进一步强化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一是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民族团结宣传月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特别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文艺演出;分管副局长还在市教育局、红谷滩新区、临空经济区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宣讲;组织开展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连心”大走访活动;与市伊协组成走访慰问工作组,深入甘肃、青海等在南昌经商务工较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来源地进行了服务管理双向对接;组织召开了南昌市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会议。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强化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二是加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为着力解决基层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过程中,定性不够准,动辄与民族问题挂勾的现象,局党组还研究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关注和重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防止将刑事、民事矛盾与民族成份挂钩,防止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激化、演化为有害于民族团结的事件,防止舆论炒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局党组制定了《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坚持中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意见》,全面梳理了前期工作,总结提炼了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从加强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等九个不同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宗教界教育引导。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了宗教慈善活动、到中央红军长征出发纪念园等地现场教学,弘扬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演讲比赛等活动,并指导宗教界开展升国旗、歌咏比赛、书画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对宗教的领导。四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应当成立民主管理组织,并向辖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为了全面推动此项工作,我们也积极要求全市各县区结合当前宗教工作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备案工作。结合主题教育调研活动,对部分场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备案管理意识和水平。五是强化了“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落实。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要求各县区就“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各县区“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都得到了落实。六是加强基层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市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下发了《南昌市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细则(试行)》,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宗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宗教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对县区民宗机构人员、队伍、执法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对机构改革后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底数。
(二)着力解决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够强,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1.强化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的引导。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2019年工作计划》《关于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积极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积极开展“我的政治生日”活动,重温入党志愿书,并联合市委统战部组织党员到红旗渠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主题教育期间,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八一起义纪念馆、主题教育档案文献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有力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三是积极开展作风转变工作。组织召开作风建设“再转变再提升”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市民宗局2019年作风建设“再转变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怕、慢、假、庸、散”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形成了问题整改台帐。并制定市民宗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和党日活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量化考核指标。
2.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方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了《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并专题研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规则》,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基本环节、会前准备、会议步骤、会后整改等方面明确要求。另一方面,立查立改,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巡察组以及纪检组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全程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切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进一步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对机关党建“六个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局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三是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在年初制定的机关支部总体学习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党小组每月的学习计划,安排机关支部委员参加到各党小组每周的活动当中,随机检查各党小组活动情况,并在局机关“两学一做”微信群进行公示。为确保各党小组扎实开展党日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同志还对各党小组长进行了一次集体提醒谈话。
3.进一步发挥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市民宗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六项规则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了党组会议的有关要求,从2019年8月份开始,局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全程列席了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在每次党组会议结束后,局办公室都及时形印发了会议纪要。
4.进一步规范机关人员管理。局党组对局机关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专门印发了《内设机构职责》。目前,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已挂牌,所有借用人员均办理了人员借用手续。
(三)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的问题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一方面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廉情提醒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从而进一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规矩意识。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利津贴发放、公务接待、培训办班等工作的管理,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财务审批和报销流程,并对违规报销培训期间交通伙食补助费进行清查清退。
2.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信息变更工作。2019年3月,我局就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现状及管理情况调研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统计。为切实做好信息变更工作,巡察期间,我们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变更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变更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并积极指导县区依法依规抓好场所登记变更工作。
(四)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全年局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次,做到了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二是组织召开了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同志代表局党组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一年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分管领域内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防控措施。会后,局机关党支部会同各业务处室,梳理完善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研究制定了《市民宗局2019年廉政岗位风险点一览表》。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都进行了专门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四必谈”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民宗局2019年度纪律建设“四必谈”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四必谈”的登记范围和登记格式,从抽查情况来看,局班子成员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履行情况登记。截至2019年底,全局共开展履责谈话、提醒谈话共计28人次,任前谈话5人次,家访监督11人次,节日集体廉政提醒谈话6次,做到了抓早抓细抓常。
2.进一步完善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机制。一是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局党组会议,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开展的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局领导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与处室负责人、一般干部坐在一起深入研究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并及时报送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备案,有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为了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接,我局完善了《关于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切实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下发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人员对县区下拔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二是制定了《南昌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会计制度、内控制度、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南昌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票据管理,并加强票据规范使用的督促检查。三是制定了《南昌市少数民族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了南昌喜洋洋财务公司会计代账,明确陈菠同志为出纳。四是制定下发了《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培训费报销、公务卡结算等程序进行规范,严格限定现金使用。
二、正在推进的整改工作
1.市佛、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目前,市委统战部已经批复同意市佛教协会、道教协会换届。市道教协会正在开展换届工作,市佛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换届工作也在积极的酝酿当中,成熟后将立即启动。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
2.针对民族宗教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问题。
目前,各宗教团体已录入宗教活动场所信息,从信息的准确性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请各县区对信息进行核对补充。
整改时限:2020年6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883568;电子邮箱:373795399@qq.com
中共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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